这样的李可儿,是木森从未见过的。恐怕就连她的父母和姐姐也没有见过,因为她们也正好奇的看着李可儿。木森问她:“怎么了吗?不舒服吗?”
“没……没有。”李可儿大口的扒了两嘴饭,口不由心的说了这样的话。
这样的掩饰,无疑更加暴露了她的心虚。可是她到底为什么心虚呢?木森猜不到,她的老妈和姐姐也猜不到。因为她们都不敢猜:李可儿会因为一个男生变得这么小女生,要知道,她们所认识的李可儿包括木森所认识的李可儿都是混世小魔女。是绝对不会露出这样撩人的表情来的。
那么,今天李可儿究竟怎么了呢?三个人都在心里猜测,可是都找不到一点头绪。她们想问李可儿,但是又没有问,因为李可儿现在的样子,就算他们问了也肯定是白问。
三个人都盯着她看,李可儿害羞的恨不得钻到桌子底下。她甚至都不敢跟木森对视了。
终于,她想到了一个缓解尴尬的东西,叫木森:“给我读一首诗呗。”
木森望着她,十分的不理解,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读诗呢?给对象读诗这件事,如果是两个人在一起,那是一件很有情趣的事情,可是当着别人的面,就变得很奇怪了。
不过,既然她这么要求了,木森也就没有多说什么,给她读了一首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诗句:
阑珊花满地,春风诉离别,吹不尽,是梧桐一场雨,古道添新阶,良人莫入戏,悲喜今一世,多情人最痴。
长亭、榴火、故人、新知,离别又相遇。
古琴、琵琶、荷风、明月,皆昨日嫁衣。
灯影凄凄,小楼依依。劝君莫轻笔,泼墨撒去这一世的流离,寻不见,砚池底下那纵横的流迹。在落花里?在春风里!
塞狼苏绸,青玉古案,写的是鱼雁东流,写的是东风夜雨,写的是梧桐紫竹,写的是三日长安。
长剑快马,东征西伐,换来半生枉自嗟呀。
紫宫落红残,一声难,两声难,三声难……平添一台戏,唱的是不肯离席。
木森读完了,李可儿睁大了眼睛望着她,扎巴扎巴大眼睛问:“写的是什么,我怎么一个字也没有读懂。”她立刻又反口:“不对,每一个字我都懂,可是连在一起,我就不懂了。”
木森朝她笑了笑:“写的是小凤凰慕容冲,至于是谁写的,你应该猜到了。”
李可儿猜到了,因为如果是木森喜欢的诗句,她一定会知道的,不是木森喜欢的,木森却能够背的出来,那作者就很明显了。时优良,这个让李可儿恨不起来的男生。
有时候,李可儿觉得他是她们之间的引导者,因为有时优良的存在,所以她才能和木森在一起,才能和木森有那么多美好的回忆。
但也有的时候,她会吃他的醋。文林夕说过,时优良不属于一见钟情的类型,但绝对是日久生情的类型,任何靠近他的女生,难免都要成为她的俘虏。别的人且不说,就连李可儿自己,都常常会觉得:“时优良学长真的好迷人。”
有了这样的感觉,李可儿就会觉得:“木森会喜欢他也是当然的。”因为李可儿觉得时优良很迷人的时候,她立刻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不止是对女生,对男生而言,时优良也是一个很迷人的男生。而木森,并不是一个忠实的异性恋者。
一个能够接受同性恋的男生,和一个能够让男生觉得他很迷人的男生,这两个男生在一起,实在是让人不能放心,李可儿最不放心,她总担心自己的男朋友会被自己迷上的男人拐走。
不知道为什么,李可儿今晚好像特别的紧张,总是莫名的生出一些情绪来。这些情绪让她整个人如同陷入到了不知名的黑洞之中,不知道未来在哪里,也不知道过去在哪里,就孤独的流亡在这黑洞之中,任由往返的旋风吹打,风往哪里去,她就往哪里去。
李可儿想起来很久之前度过的一个故事:
南边有条宝铭河,河边有座宝铭山,山下有座宝铭庄,庄前有棵宝铭树,树上挂着一块金玉牌,篆刻八个朱红大字:天地一绝钱王世家。激情jiqingxs
有个锦绣书生风尘仆仆而来,到了宝铭树前,伸出的脚又缩回来,蹲下身子使衣袖去擦地砖上的灰尘,口中道:“金砖玉瓦,俗人莫踏,我这双穷苦的脚,哪敢踩钱王世家的白玉砖。”
他话音未落,宝铭庄出来两个穿得很是儒雅的侍者,作揖道:“是素云君到了,迎接来迟望恕怠慢之罪。”
素云君回礼道:“劳驾两位引路,此番拜谢了。”一边说着,一边脱了鞋袜赤脚踩在白玉砖上,口中道:“难得钱王邀约,就让我这双贫苦的脚也沾点钱王世家的福气。”
素云君是天下皆知的怪人,行事素来怪诞不羁,两名侍者均是宝铭庄上的客卿,跟素云君相识不是一天两天了深知他的习性,只跟在一边,给他拿着鞋袜,任由他怎么高兴。
宝铭庄内,素云君见了宝铭庄主人钱不归,作揖行礼时头都磕到了膝盖上,道:“钱王大宴三千客,具是鸿儒俏佳人在下空有虚名却能得一上位,感激不尽。”
钱不归衣冠整座于上位,哈哈大笑,道:“许些年不见,素云君的嘴还是这般不饶人。你此番过了盐山之巅,可否与我说说那一方世界的见闻。”
素云君左右找不到坐处,甩甩衣袖就地坐下抬起头望着钱不归,问他道:“是钱王在问我还是钱不归在问我?”
钱不归皱了皱眉,低沉的声音问他:“有何不同?”
素云君道:“若是钱王殿下询问,是公事,在下只讲所见所闻,半个字也不会多,若是故友资讯,在下也会闲说一些心里的感想。”
钱不归鼻音嗯了一声,起身过来素云君身旁,道:“宝铭庄新增了一座白玉亭,今日秋分,登高望远,很适合叙旧你我开怀畅饮如何。”
素云君面露嬉笑,从地上爬了起来,道:“旧友相约,岂有不从之理。”素云君这么说的时候,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他抖了抖衣服,走在钱不归的前面出去。
这个素云君胆子是真够大的,钱不归号称钱王,当今天下,能够走在他前面的,一个也没有。
天下四王是一般大的,谁也没有走在对方前面的本领,所以,即便是另外的三个王,也没有走在钱王前面的本事。何况是死亡之下的素云君呢。
素云君敢走在钱王的前面,有两个原因,第一是他跟钱不归是好友,天下人都要给钱不归一个脸面,只有他不必如此。第二是他本身就是个猖狂的人,从来都不把四王放在眼里。
二人登上白玉亭,正直夕阳西下,落日将去,所剩不多的余辉照出的却不是宝铭庄的寿终之日,而是宝铭庄的金碧辉煌。当夜幕降临之时,宝铭庄的灯火会比太阳更加耀眼。
素云君将一杯浊酒送入腹中,面上带了几分苦涩,开口道:“宝铭庄愈加繁华了,天地一绝钱王世家这八个字在你的手里可谓是盛世空前,此处恭喜了。”
素云君的这一声恭喜可谓是言不由衷,在素云君的眼里,这些繁华,都是民脂民膏,都是不义之财。
宝铭庄是钱不归的得意之作,被人称赞他当然是很高兴的,何况还是被素云君称赞不由得意气风发,洋洋得意道:“世间财富共一斛,天取一斗,地取一斗,众生共享一斗,宝铭庄独占三斗,这便是钱王世家。”
开始的时候,李可儿只觉得故事里的素云君是个很有意思的人,可是慢慢的,她觉得我们都是这个世界的素云君,明明都不敢踩一脚这片金砖玉瓦,却偏要费尽全力的往上面站。以为自己终于可以进入这天地一绝的钱王世家了,可转头却发现原来是夕阳西下。
可是,能够遇上钱不归的又有几个人呢,大多数的人,还是都成了宝铭庄外面的人,只能翘首望着宝铭庄的繁华。
天下财富共一斛,天下苍生却只能共享一斗,这是多么讽刺的事情。可是又能怎么样呢?这个世界,本就是少数人的世界。
李可儿不是钱不归,她是素云君,她的目的是暗不见天日处的财富,而木森,就是她路上的伙伴,有木森陪着她,不管前面是什么样她都不畏惧,但是如果木森不陪着她,她一步也走不下去。
爱情,实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李可儿自从动了心,她就觉得自己输了,却又心甘情愿的输给他,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呢?李可儿不知道,也懒得多想,反正她觉得输赢都没有关系,只要跟木森在一起,其余的都没有关系。
如果是之前的话,李可儿是绝对不会这么想的,现在她会这么想,是长大了,还是倒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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