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辈子与人争武,失手后经历了死亡,芒宽更能够理解死亡的感受,也能理解生命本身的脆弱。
人族为何能够留存下来,那是因为有智慧,可就算有智慧又能如何?
生命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唯有生存,那怕是神灵也会因为自然的改变而改变。
天,这是一个至高且虚无缥缈的东西。
它从来不会去适应某个生灵,而是让全世界的生灵去适应他。
生命在这自然之中,生存就是第一位,在生存面前智慧其实并不站第一位。
力量,速度,伪装这就是生存于洪荒自然的第一位,拥有大智慧的先天人族,本没有因为没有力量,而用智慧进行了缺陷的弥补。
天生就有大智慧,这让洪荒多少生灵羡慕,多少生灵趋之若梦。
一开始就被真正的治圣人所关注,所教化!
可先天人族从没有因为这些天赐之机,而自以为是孤芳自赏!
机会与平静的生活,还有这充斥满天地元气的世界,让芒宽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去做自己想做,自己所想!
按照上辈子的记忆,进行演武打磨身体,那些意想不到,效果已经发生,芒宽感觉自己的体魄越来越发达!
洗精伐髓,还有脑域开发这种谬论什么的,都是不可能的。
因为越是用这些方法进行演武修炼打磨身体,芒宽越是震惊。
芒山感觉自己尾部有些东西在喊叫,身体里好像也有无数生命一般,与自身血肉细胞在一起欢呼。
没错,就是欢呼!
上辈子都说,人的身体离不开微生物,离不开真菌微生物。
深点讲,人自身不就是一个聚合体吗?
且因为身在洪荒的原因,族老们常言道,先祖还处于猿人时期的时候,为为了消化那些异兽凶兽的血肉,与一群共生寄生虫达成了一种契约关系。
这种共生寄生虫藏于人体胃中,分化真菌与各种附着于尾部的渺小微生物,帮助先祖消化血食。
最后随着祖先褪去毛发,四肢与大脑愈发发达,智慧充斥于身后,这些寄生虫也跟在进化并融于尾部成了一个新的器官,让人体的尾部分泌出了一种对人无害的酸液,进行消化。
自身进化,与身体共生的这些渺小生命也在进化...
芒宽好似发现新大陆一般,二话不说就往城寨地下跑,前去找自己的便宜父亲与族老青云。
....
利用穷奇的骨筋制造的弹射弓,将这天火炸弹弹射到太阳星后,两人就相继离开。
至于会不会有人发现这颗炸弹!
其实不然,洪荒这么大,就算是感知,也不一定感知这渺小的天火炸弹。还有其内部阴阳碎裂分散的玄机,所带来的毁灭力量。
刚将天火炸弹,弄上太阳烛照身上后,青云扶着自己的老腰,朝着家中缓缓走去。
可还没等青云缓过来,一道黑影嗖的一下闪过,抓住青云的腰肢,就是往家里跑。
被抓住腰间,横行于空中的青云,一脸白须随风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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