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怎么拖回去,不行不行,这要是拖回去王家还不够分呢!”小胖子还小气吧啦的,眉头都皱紧了。
但这深山老林里,他们两姐弟怎么守得住?
“每次娘来王家又是肉又是银子,这要是拖回去四头野猪,至少三头都得给王家。那可不行,这是你发现的!”秦永富撇了撇嘴,每次来王家,他都吃的肚子溜圆。
这样才能吃够本回去。
虽说二姐傻,但跟王家比起来,至少二姐还姓秦呢。
“这可怎么办,要是来两只兔子就好了。兔子肉嫩,又好拿。以前爹在的时候吃过一回,那味道至今还记得。”小胖子吸溜吸溜口水。
一转头便见秦欢极其认真的看向他:“兔子真好吃吗?白的灰的好吃?公的母的好吃?野兔好吃吗?”
秦永富耷拉着脑袋:“不知道的还以为野兔是你家的呢,这还有的挑么?吃只野兔还兴订制的么?惯的你。”
秦欢很认真的想了想,嗯,等会找颗树等着便是了。
顾韶光瞧见那俩姐弟时,第一眼便被吸引了目光。
这么多年,他就没见过这种憨憨啊!那小姑娘看着脑袋不大灵光的样子,偏生运气倒是极好。
顾韶光站在树梢正想着,便见那河岸边扎着两个辫子的姑娘猛地转头看向他。
那一双黝黑的眸子直直看向他。
顾韶光还来不及惊讶,一个普通女子竟是会发现他的存在。他征战四方,手中鲜血无数,若是想要瞒过谁,几乎不会让人发现他半点气息。
谁知那小姑娘一眼便看穿了他!
咦,似乎还有些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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