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托马斯确实有意与自己聊上几句,尼禄就也停下了动作,恭恭敬敬的对托马斯施了一礼道:“我原是索兰琛城里的弃婴,被老爹收养,这套招式,是老爹教的。”
托马斯说话比较直来直去:“你老爹是谁?”
“我也不清楚他的名字,他从来没告诉过我们。我只知道,他从前做过吟游诗人,也当过兵。”实际上是逃兵,为尊者讳,尼禄没有说出来。
托马斯暗暗点了点头。
尼禄心中有些疑问,难不成,这套招式其实还不错?尼禄将自己的疑问和盘托出,托马斯那神情严肃的脸上,竟出现了笑容:“烂得很的大路货罢了,能练到这样程度的,我也是头一次见。不过……也不是哪里都有的大路货。”
尼禄听托马斯的言外之意,心情忽然变得有些期待起来,难不成,这里有关于老爹的线索?
“此话怎讲?老爹对我、对我的几个兄弟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人,他现在已经过世了,我们却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心中实在难以安宁。”
托马斯道:“我只是有点感慨罢了。明人不说暗话,我就直接都告诉你吧,我来自帝国东北,犯了事逃到这里的,原先做过白马骑士——不知道,你是否听说过?”
霍亨索伦家族的白马骑士,是吟游诗人叙事诗中经常出现的正面角色,还有许多叙事诗是以他们为主人公的,尼禄即便曾经只是个小乞丐,也听闻过他们的大名。
“是霍亨索伦的白马骑士!”
“没错!这套武技,正是白马骑士的步兵扈从们,练习的步战招数!在东北,当然是大路货,在这里,却从没见人用过。但你想通过这点线索,得到关于你老爹的消息,怕是很难了,白马骑士里我还有不少认识的人,但是他们的骑兵扈从、步兵扈从,人数太多了,而且常有流动与死伤,谁也难认过来。”
没等尼禄回话,托马斯又是摇头一叹:“想不到在这里,还能遇到自己熟悉的事物……”
这些话也让尼禄有些好奇:“您从前是白马骑士,为什么会来到帝国西部,成为冒险者?”
“因为我后来跟对了人。”
“什么意思?”
托马斯有些感慨的说:“我这人,年轻时意气太盛,最喜欢搞些动静,真不像个贵族出身的。在白马骑士里,我也就待了两三年,就被踢出去,给一名老伯爵打工了。期间经历过大小战事,老伯爵战死沙场,他的儿子,我的新主,和我也是脾性相投……只可惜,那时候我过于放纵,以为有小伯爵庇护,就能在西北横着走了……”
接下来的剧情,不用托马斯说,尼禄也能猜出一二,大抵就是再次得罪了不能得罪的人,只能饮恨离开,没想到,托马斯语出惊人——
“我竟然,睡了公爵老爷的老婆。哈哈哈哈!真是细皮嫩肉的啊,给那老东西用,糟蹋了!”
“您还真是一位……猛士啊!”
聊将下来,尼禄发现这个托马斯并不是个很难接触的人,相反,还有点粗鲁得可爱,和他印象中的贵族完全不一样。
“小弟笑话了。如果不是小伯爵护着,我就没这条命当冒险者了。”托马斯说着,开口喊了几个名字,那是除了他以外,另外几个有等级的骑士的名字。
“这几个,都是我从东北带来的弟兄。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这段时间让你们团长破费了。”
尼禄这才知道,原来仅有的几个有等级的新成员,竟都是“合作者”,根本算不上是真金冒险团的人!
几个一阶骑士都很年轻,目光炯炯有神,不像文森特那般讲究贵族的架子,看他们笔挺的身形,的确像当兵出身的。
“这孩子的老爹,在咱东北那块当过步兵扈从!”
托马斯大声道:“谁带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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