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夫人风髻露鬓,穿着一身银红衫子,袖口上用银线绣着牡丹,显得她又美丽,又高贵。时间似乎在红叶夫人身上停住了,从曾远第一次见她,十年已过去,她的美丽不但分毫未减,反而增添了几分妩媚风韵。果然岁月从不败美人。
“红叶夫人,我们来了。”大师兄道。
“你们替我去办件事。”
“听凭红叶夫人吩咐。”
“雪城王家最近要办一场大喜事。我与王家几个老头子倒是有几分交情,因此打算送上一份贺礼。但是此去路途遥远,为了避免出什么意外,我已经派了一拨人前去送礼,其实真正的贺礼在这个盒子里。你们几个要做的,便是替我送这份贺礼去雪城,交到吴叔手里。其他的事你们不用管,事情办完就可回来。”曾远立即心领神会,派出去的另一拨人不过是掩人耳目所用。吴叔是红叶夫人安排在雪城的得力人手,这个紫檀盒子里装着的一定是极为贵重的物什。
“红叶夫人,王家是谁要办喜事?”大师兄问道。
“王鹤扬。‘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名头你们听说过吧?”
就是那个据说及冠之年就对外宣扬自己一辈子不会成婚的王鹤扬?六个人的下巴“咚”地一声整整齐齐地掉到了地上。他现在没有五十五也有五十六了吧,为何决定要成婚了?
“把下巴捡起来,你们明日便出发。”
“他要娶哪个女子?”二师兄问道。
“那个女子在江湖上倒是没什么名头,叫陆萍萍。”
对陆萍萍这个人曾远是有印象的,就是之前在浔州朋来客栈见过的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娃子。没想到这对忘年恋倒是能修成正果。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虽说年龄差距大了些,不过人家你情我愿,这本也没什么。
“是。”
跟往常要出远门之前一样,几人都先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但是曾远的妈妈在他阿姐走后不久就已经过世了。不知道怎么的,曾远突然想起在食人山见到的那片尸骨林,还有那股令人大脑立即停止运转的尸臭味,那是曾远第一次体会到,原来味道也这么有力量。
然后他就觉得,其实人是很脆弱的,无论是谁,死后不过一抔黄土而已。
曾远不快不慢地走在柳州的街道上,日暮西沉,没有白日那么闷热,柳州百姓上街游玩的不少,街上的人都穿着薄衫,有打扮得齐整的风雅公子摇着扇子,不知道和哪位姑娘约好了见面。有一群小童在街上打闹嬉戏,其中一个大口大口啃着西瓜,啃得满脸都是西瓜汁。曾远想起自己上次这么无忧无虑地玩儿还是阿姐和母亲走的那年,那年过后,曾远一夜之间就长大了,世界里突然就剩下了刀。
他小时候很希望赶快长大,羡慕大人可以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现在长大了反而有些羡慕这些小孩子了。
走过两三条街,就到了一个带院子的房子面前,这是曾远用这些年为红叶夫人办事获得的酬劳给父亲买的,房子不大不小,两三个人住没问题。父亲说,房子不要买大了,一个人住太大的房子会显得房子很空。房子里除了必须的床,椅子等日常用品,没有什么多余的物什。曾远打开房门,发现屋里没有点灯,有点黑。父亲节省惯了,如果曾远不在,他晚上很少点灯。
“回来了。”父亲看见曾远进了门,说道。
“回来了。”曾远说。
“明天要出远门?”
“要去雪城一趟。”
“办完事就回家。”
“好。”
说完这些,两个人就无话了。阿姐和母亲走后,父亲很久都没有开怀大笑过,曾有一段时间瘦得简直不像个人,那种失去孩子和妻子的痛几乎打垮了他。但是他还是承受过来了,但从那以后,曾远一直觉得父亲的世界是黑白的,没有一丁点儿色彩。
曾远点上灯,光马上在房间里散开,他发现父亲头上长了很多白发,很多皱纹爬上了他的脸。那个在小时候老是学猴子样逗他玩儿的顽童变成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
曾远从街上买了酒肉带回家,他拆开包在外面的油皮纸,油皮纸被撕裂发出“嘶嘶”的响,曾远把酒肉依次摆在桌上,两个人坐在木桌旁边,默默地吃起来。
一直等到熄灯了,他和父亲都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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