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看来,林父这人看着还行,具体怎么样,还得看他怎么办事。
“是,我想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林父站起身,拘谨的捏着手里的包。
大队长点起了烟袋锅子,一五一十的把事情给说了,没有遮掩什么,也没添油加醋。
这样却更让林父难堪,想嫁到人家来,结果人家不娶,然后她就偷钱走人。
“她,找到了吗?”
“没有,如果找到了,我也就不给你打电报了。”
“那我们要是把钱还了,能不能……”林父艰难的开口,觉得自己这辈子的脸都丢在这里了。
“把钱还了,我们就撤案。”他在县里有关系,盗窃案,他撤了,也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当时报警,他就打了招呼,想到了林家会提出这种要求。
其实他也不是没错的,好歹是儿子招惹来的,更何况,他们家也没把人看好,人都跑了一个晚上了,才发现,而且找了一天,才知道自己家丢了钱。
这速度还想找贼?开什么玩笑呢!
大队长一开始就是打着把钱要回来的主意,那小偷关不关的,他不在乎。
林父深吸口气,道:“一次性还,我们还不起,能不能,让我们每个月还一些,直到还完?就当,是我们借的,当然,我们可以给利息。”
“老哥这么明理,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就按老哥的意思,您写个欠条,我就把案子撤了,钱就每个月还些,当然,要是能一次还完更好。”大队长暗示林父自己想办法借一借,把他这边的欠钱给还了。
可林父去哪里借?这年头谁家不穷?都穷,借钱是别想了,只能每个月还。
写了欠条,按了手印,大队长的心总算是放下了。
他是真怕这家人不认,结果看来还好,人挺老实本份的,只是出了林梅这么一个坏种。
大队长也不说虚的,他留林父住了一晚,第二天送林父的时候,带着他一起到县里把案子给撤了。
至少林梅不会被通缉了!
林父千恩万谢后,回了家,欠条上写了,十年必须还完,毕竟人家不可能让你一直拖下去。
十年,每个月还个两百多,这几乎就是一家子人的收入了。
他还没想好该怎么凑这个钱呢。
结果到家刚一说,大儿子就不乐意了,不对,应该说所有的孩子都不乐意了。
家里吵个了翻天覆地,都埋怨林父不该写那张欠条。
他写了欠条,欠债的不就从林梅变成了林父。
他们可以不帮着妹妹还钱,可是父亲欠的,他们怎么逃得掉?!
但也无所谓,反正程家那么远,还能找来不成?!
闹了一通,结果就是谁也不打算出钱。
统一口径,林梅偷的,让她自己还。
可她人都不见了,又怎么还?!
这会儿林梅已经到了边境小镇,可她发现,这边其实管得挺严的,想过去?根本就不可能。
但也是因为这边是边境,管理上到是没内陆那么严。
证明什么的,不是非要不可,林梅想暂时在这里住下,这边还有不少混血儿,生活的都挺惨,她找了一家院子不小,却只有娘俩的人家,给了钱和粮票,租下了一个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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