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37章 漂亮姐姐之律政俏佳人(八)(1 / 2)殷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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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士彬紧接着开口:“钱野先生,您的叔叔钱觉先生,虽然拥有遗嘱,遗嘱里您并不拥有您养父钱明先生遗产的继承权。但是他鉴于您还在读书以及这么多年的情义,愿意继续支付您的生活费,并且可以一直支付直到您老去去世。”

“这就是你们的和解条件了?”付檀奕询问。

“当然,我们自认为已经仁至义尽了。”林暮把初稿的和解协议推过去,她需要留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打牌也没有一上来就亮底牌的啊。

付檀奕直接拒绝了,“夏律师,我们不接受这样的和解协议。按照法律,钱野先生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林暮的笑容淡然,一副稳坐钓鱼台的样子:“当然,但是继承法同时也规定了,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体现了尊重遗嘱人亦即财产所有人意愿的原则。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遗嘱继承是指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付檀奕不动声色:“夏律师似乎忘了,继承法还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他目光如炬:“我充分怀疑这份遗嘱的有效性,钱野先生的养父钱明先生突发疾病,他是否有能力以及他是否是在清醒的状态下立的遗嘱。”

“我们有证人,不止两个。我们的遗嘱一定是有效的。”蒋士彬语气笃定,他和林暮早就找过相关证人固定了证词,并且进行了公证。

但是打印遗嘱太容易受到挑战了,能和解尽量还是和解。

“我会去和你们所谓的证人科普一下做假证需要负的法律责任。”付檀奕淡定:“究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还是天理昭昭、法网恢恢?”

林暮清楚,付檀奕也不过是在诈自己,想看看遗嘱有没有问题。她必须让大家相信这份遗嘱没有任何问题,一旦让付檀奕发现遗嘱的形式有很大的可挑战性,他一定会借机提出很多对他们有利的和解条件。

“付律师,您应该知道,您凭空想象的这些是不可能作为证据的,说我们的遗嘱有问题,您大可以去找证据啊。”林暮早就问过钱觉了,钱明出事时住在哪个医院以及病情如何,他一样都没有和钱野说过,所以她断定付檀奕找不到证据。

“夏律师放心,我们会去找证据的。”付檀奕神色淡然,“这个官司,我们打定了,奉陪到底。”

“付律师,我记得在学校的时候,我们的导师教过我们一个道理,善律者不讼。”林暮直视付檀奕:“难道您希望亲人之间撕破脸面为些财产争个头破血流吗?”

“我的当事人钱觉先生之所以愿意谈和解,并不是因为他手中的遗嘱有问题。而是因为他不希望明觉集团受到遗产纷争案的影响,一旦真的打官司,对于公司会产生很大的冲击。钱野先生难道希望你养父一生的心血出现问题吗?您好好想一想。”林暮看向钱野,微微颔首。

对于钱明的那份遗嘱,她心里说实话挺忐忑的,那份遗嘱能否被法院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她很不确定。

“我们同时也可以劝我们的当事人再退一步,房产也可以留一处给钱野先生,车也可以商量。”林暮语气柔和,打起感情牌:“钱觉先生是很顾念情义的,他对自己的哥哥,包括哥哥的养子,都满含情意。”

钱觉的确对自己的哥哥满含兄弟之情,林暮常常会发现提起他哥哥时他眼中含泪。

但是对于钱野,钱觉是一种很复杂的情感,复杂到林暮看不明白这份情感。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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