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烽上午的任务就是在房间里不出门。至于是看看书,还是写写字,甚至什么不干,坐在屋子里发呆也是可以的。
张明烽其实不愿过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但是却无可奈何。
一来他的身子的确不给力,稍微一点点不精心,就得在床上躺上十天半月。
二来也抵不过柳氏的拳拳爱子之心。
话说,张书吏出门后大半炷香的时间,李家大门也打开了,李捕头也准备去衙门。
不过他可没有张书吏那种VIP待遇。他一个人走出院门,妻子杨氏正在厨房里操持,孩子们都在睡,
他出了门,双手反着将门关上,然后朝里面大吼一声。“我走了!”。就算是离了家。
李捕头大步流星的朝前迈着,一边走,一边左右手一手拿一个馍,左右开弓的啃了起来。
刚出巷口不久,两个馍就已经下了肚,然后他又从腰间取下一个水囊,里面装着的是妻子杨氏给他准备的热水。
他也不在乎烫嘴,咕嘟咕嘟喝了几口,一顿早餐就算是解决了。
吃完早餐后他行进的速度更快了,大步迈开,一会就将桂花巷甩的没了影。
当离衙门还有小一半距离时,他看见了前方张书吏的背影,他皱了皱眉头,内心并不想搭理张书吏。
他打心眼里瞧不上这个酸书生,读书读傻了,上次衙门里,他大庭广众之下,说公文上自己的名字写错了。
“妈的!”虽然自己是个武人,不讲究,可当着那么多同僚的面,几十岁了,连自己的名字都写错了,当他不要脸吗?
这书呆子,就一两笔画的事儿,纠缠不休,害的自己丢脸。原想有多了不起,结果呢?
哼!原来杀只鸡还要请外援。
记得那一次,张书吏一手拎着一只鸡,一手扣开他家门,让自己帮他杀一只鸡的情形。
李捕头就觉得简直无法直视,一个大男人居然连杀只鸡的勇气都没有。
更夸张的是,当他直接一手扭断鸡脖子时,张书吏居然吓得往后倒退两步。
那表情,就像自己杀的不是鸡,而是当着他的面杀了一个人一般。
最后,人家张书吏到是好容易鼓着胆子来将死鸡提走,但提着死鸡的手势,却格外关于辣眼睛。
只见他和死鸡隔着八丈远的距离,脸上纠结的表情像拉不出屎来的便秘样,难不成是怕了鸡的冤魂缠上他?
张书吏这种弱鸡的模样,别说是李捕头自己了,就连他家娘子,杨氏也比不过。
所以现在李捕头一看到张书吏,他就想起张书吏让自己帮他杀鸡的情景,心里一阵膈应。
但现实是,他又不得不去搭理张书吏,原本两人一文一武,虽然一个衙门待着,却也打不上关系,若是有心逃避,那也算得上一年也难打交道一次。
但张书吏有个好姐夫,就是县衙里的老二曹县丞,主管一县诏狱。
李捕头虽然是县令的人,但名义上曹县丞却是他的顶头上司,不能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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