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瑾简单的回答道。
“胡鹏为什么去找你?”
阜南的同事以及老师,苏瑾才来不久,不可能这么快就跟他们有什么过节。
吴坤就更没有害她的动机和理由了。
“有一夜里,金菀区人工湖的假山,被一个孩子落水不心把假山弄垮了,结果从垮掉的假山里掉出一个头骨,那晚我在金菀区见到他的。”
苏瑾慢慢道来。
“你是三月十二的金菀头骨事件。”
那晚胡鹏没有出勤,他去金菀干什么?还意外地遇见苏瑾,他记得那晚派他出任务时,他孩子生病发烧,要回去陪孩子,局里的人都知道,胡鹏是最爱孩子的,甚至还传闻他为了孩子要辞职不当警察。
“对啊,那晚的案子是他在负责,刚好遇见我,我们还出去喝了一杯咖啡,来胡鹏还真不显老,跟以前一样呢,倒是你居然在向大叔级别靠近。”
记得那晚看见胡鹏时,苏瑾很是惊讶,过了这么些年,他真的没变化啊。
“他穿的制服?”
苏瑾的叙述让鲜君感觉像是惊雷,轰隆隆鸣了耳朵,鲜君丢掉手里的烟蒂,心里却不平静起来。
“没呢,是便服,他是暗访。”
听到这样的回答,夜风骤起,乱了方向,迷了眼睛。
那日薄逸,局里有间谍,鲜君却是不信,都是出生入死的兄弟,哪一个不是铮铮铁骨的汉子。
吴寻有没有结局都一样,又有什么关系,鲜君一直怀疑是吴寻,直至那,本该成为枪下亡魂的他,意外被人救起。
这么多年不止是吴寻,就是鲜君,那个坎也没翻过去,那么多兄弟一去不回,自己何以独自贪活。
苏瑾不知道那次事情过后,胡鹏就没有待在刑警大队,自己主动要求去了缉毒大队。
“你们后来又见过面?”
鲜君跟吴寻一样其实都是内热外冷,嫉恶如仇那种人,只是现实把他们磨的失去了棱角,只好收起翅膀,低着头蛰伏。
“后来见过面没有?我记得好像见过的,又好像没有印象。”
苏瑾眼睛迷茫的看着远处,对这个问题的确是记不清楚了,脑袋里模模糊糊的。
“自己经历过的事情,好好想想。”
从六年前开始,鲜君就有记日记,写便签的习惯,记忆有时候是一个和不可靠的东西,你记住的未必是真的,你忘记的未必就是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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