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糖葫芦嘞,冰糖葫芦。”
“荞大小姐,您看,这是用最上等的草莓做的冰糖葫芦,保管您吃了还想吃。”
“大小姐,看这个,这是本店最好的翡翠玉石,无论是送礼还是自己戴都可以,而且升值空间还大,买下后保管您呀绝对不会后悔!”
“大小姐,您看这,这是本店最新从梭子国进来的新衣,就这一件可是全梭子国最顶级的绣娘花了十天十夜才秀出来的。您摸摸这布料,您看看这色泽,您要是穿上呀,肯定冠绝天下!”
“大小姐,您看看我这儿,我手里这把玉骨扇子,它不仅能够扇风让您在这炎热的酷暑里得到一丝凉爽,顺便还能够为你遮挡这刺眼的阳光。绝对的物超所值,物超所值呀!”
“大小姐,荞乐大小姐,您看我这儿,我这本前朝文人留下的古籍,别人出了高价我也没卖,就等着您来呀!”
安遇原本大摇大摆走在街上,奈何这几天“造谣生事”太厉害,这不,身边围满了大小店铺的老板,他们都是来给安遇介绍本店最珍贵的东西的。
“各位,各位,不要着急,这些东西我家主人,不,我家大小姐都要了,你们把东西包好到我这儿来领钱就是。”
听见这爽朗的男声了吗?是不是很好奇他是谁?毕竟这声音,也太好听了吧!
吭吭吭,是了,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穿着一袭白衣,看之五官:眉毛浓密而修长、眼眸如璀璨星空、高高的鼻梁以及让人忍不住想嘬一口的嘴唇,是了,这个男人正是——咳咳咳,结魄是也!
为了出行方便,安遇可是在结魄身上下了血本:在结魄天灵盖上滴了一滴鲜血后,他就变成如今这模样了。本来安遇是想让他变成女人的,可是结魄死活不愿意。这不,一主一仆,关键仆人还是个英俊潇洒的美男子,安遇这一路上除了吸引不少商贩的注意,也引得那些花痴的女子投来不少羡慕嫉妒恨的眼光。真真是谁说红颜祸水,原来这美男也是祸泥!
刚到饭店坐下,结魄就忍不住吐槽,“主人,”安遇打断,“都说了,要叫我大小姐,大小姐!你什么时候改的过来呀!”
“是,大小姐。”
“嗯,乖。”
“大小姐,我们为什么来这复古球呀,还有,为什么偏要用荞乐的身份到处招摇撞骗呢?”
磕磕磕
安遇用手里的玉骨扇柄敲打桌面,“谁告诉你这叫招摇撞骗了?”
结魄无语,“好吧,就算这不是招摇撞骗,那为什么偏偏要用荞乐的身份呢?”
“你之前不是问我想去哪儿吗?”
“嗯。”
“我想知道是不是荞九妄把我关起来的,如果要找荞九妄,除了荞乐,谁会告诉我他的行踪呢?”
“哦,原来如此,主人你是想用假荞乐的身份把真荞乐引出来。嗯,这就是抛砖引玉,对吧!”结魄恍然大悟,一转头就看见了安遇嫌弃的目光。
安遇伸手在结魄额头轻轻点了点,“我说傻大个儿,你都变得这般人模人样了,这智商?”
结魄小脸一红,好吧,安遇不想和他开玩笑了,也懒得计较他居然说自己是砖荞乐是玉了!
“不说了,吃饭吃饭。”
看着安遇手里抓着排骨大快朵颐,结魄又开始发问了,“那主人,哦,不,大小姐,我们为什么来复古球呢?”
“因为这里好玩儿呀,以前我游历学习的时候,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这复古球,这里面的人都和书里的人一样,穿着一层又一层的长袍,不管是走路还是打架都给人一种衣袂飘飘仙气十足的感觉,真是帅呀!主要是,这么好玩的地方,荞乐一定也会来的!哈哈哈哈,与其满世界去找她,还不如守株待兔呢!”
果然不愧是多年姐妹,把对方的秉性都摸得如此清楚。
结魄也不再多问了,学着安遇的样子开始啃排骨。看着结魄吃得满脸是油,安遇忍俊不禁,抬手拿着纸巾给结魄擦拭,“结魄,啃排骨不是这样啃的,你应该从一头往中间啃,而不是直接从中间动嘴。”
结魄难为情地从安遇手里接过纸巾,以前他是个像豆瓣一样的精灵每天跟在安遇身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和她相处过。以前累了可以直接趴安遇肩膀上睡觉,现在却不行了。哎,也不知道这变成人了到底是好还是不好。虽说自己不断吞食死亡之灵也是为了有一天可以随心所欲幻化成各种模样。
吃了饭安遇和结魄又开始继续逛街。
虽然复古球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大家都选择穿上具有年代感的服装,这里应该算得上是角色扮演者的天堂。在这里,大家兴趣爱好都相仿,而且角色扮演本身就融入了他们的生活。即使在这里能够看到许多展现高端科技的东西,但是谁又能说它不会变成古董呢?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响亮的敲锣声吸引了路人的注意,作为一个凑热闹狂,荞乐肯定不会错过的,所以假扮荞乐的安遇自然也出现在了人堆里。
“这不是荞大小姐吗?大家让让,让让啊!”
人群中有人认出了安遇假扮的荞乐,热情地给安遇让开了一条路,原本挤在人后看热闹的安遇一下子就被推倒了人前。
“大家安静,安静一下!”
咚咚咚
站在前排,这锣声更刺耳了。
“今日呀是我家少爷满年满三十,我家老爷决定为我家少爷抛花球寻一位姑娘。台下诸位男客就请后退,让女客们上前。在此谢谢大家,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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