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小人。”
“我有几点需要你重新检验,第一刨开鼻腔看里面有没有灰尘。第二,口腔之中有没有灰尘,第三,胃部有没有药液。第四,给我仔细看看死者的腿是否有残疾。”
仵作听完便开始忙活起来,如果这几点被证实和林天赐所想相同,这起案子的真相就很明显了。
不多时,仵作转身道:
“大人,死者鼻腔内有大量烟尘,口腔内没有,胃部没有药液,腿部有一处愈合过的痕迹,似乎是残疾。”
和林天赐猜的完全一样,这货头一回破案很是兴奋,啪的拍一下惊堂木:
“本官宣布,马氏伙同他人谋杀亲夫乃是冤案,需重新审议。”
“大人且慢。”
捕快上前一步道:
“人证物证皆指向犯妇马氏和奸夫宋某,大人为何……”
一个县衙,捕头相当于公安局局长,县令则充当了法官一职,见自己抓来的犯人被判无罪,若不给个合理的说法,捕快肯定不会接受。
这便是这个幻境中最关键的一点了,只要你说出的理由和经过符合真相,幻境便不攻自破。
否则……
继续被剑阵弹飞吧。
林天赐既然敢说自然也是有所依仗的,他解释道:
“你们把死者和凶手搞反了,死者的真身是宋某,而凶手则是马氏的丈夫。”
此言一出满堂哗然。
“肃静,且听我慢慢道来。”
拍了拍惊堂木镇住场子,林天赐道:
“首先从可能性上分析,宋某腿部残疾,身形偏瘦,如何制服一个正直壮年长期下地干活的农民?”
“是用药……”
捕头一愣随即恍然大悟。
“药液没有到胃部,说明他是死后被人灌下的药,而非死前就喝了。换句话说,此人是被人迅速制服以后,堵住嘴,再打断四肢,最后以火焚烧而死。”
捕头再次提出异议:
“可宋某也有可能偷袭。”
“对,不排除这种可能性。”
林天赐侃侃而谈:“宋某怎么说也是成年人,以偷袭的方式制服他人并不是不可能,所以还有其他证据。你曾言在宋某家中搜出银票和少量银子?”
那捕头点头应是。
“如果我是宋某,我杀了人要连夜出逃,除了带上衣服肯定要带些盘缠。即使银子太重不易携带,他为什么不带上银票?”
这一点无论如何也说不通。
“让我来从头说一下事情经过。”
沉吟一下,他说:
“马氏的丈夫发现自己妻子与他人有染,肯定心有怨恨。”
毕竟杀父之仇夺妻之恨,都是不共戴天的仇。
堂下跪着的马氏正要反驳,林天赐先声道:
“是与不是,你自己心里清楚,我只说命案。”
马氏张了张嘴,最后垂头不语。
“那时他便起了杀心,可如何杀人又不牵连自己这便需要一些布置。首先他趁宋某不备将其制服,以一个身强体壮的人想制服残疾的宋某并不难。随后他便带着宋某上山将其烧死,打断他的四肢不仅仅是为了泄愤,同时也是掩盖其腿脚残疾的特点。等宋某被烧死以后,他又把尸体沉入河中,等人发现。”
“他为什么这么做?”
捕头奇怪道。
“狸猫换太子,金蝉脱壳之计。”
“可大人,您刚刚说的都只是猜测,证据……”
“证据当然有,而且还是药房伙计亲自给我的。”
林天赐拿起那张药方说道:
“你们看这药方,乍一看宣纸泛黄,是有年头的纸,但却正是破绽所在。”
他把药方展开:
“一张被叠起来存放的宣纸理应边缘泛黄,中心仍然是白色,可这张纸全部都是淡黄色,可见是一张新纸被人用茶水伪造的。”
捕快闻言细细打量,确实如林天赐所言,而且凑近了闻的话还能闻到淡淡的茶香。
“整件事最大的破绽就在于,既然声称是祖传秘方,为何还把药方留给药房伙计?这明显是蓄意而为,让人误以为他去抓药是受到妻子蛊惑。”
这便是林天赐的猜测,马氏的丈夫杀害宋某,不仅如此还将杀人的罪名栽赃给其妻马氏和宋某,自己金蝉脱壳。
不过说是这么说,药方算得上破绽,也算得上证据,但想作为铁证仍然是不够的。
所以林天赐对捕快说出最后一句话:
“依马氏丈夫外貌发布海捕文书,同时不要放松对宋某的通缉,若能抓到马氏的丈夫则是本官猜对了。”
话音刚落,眼前幻境如烟雾般消散,林天赐重新回到剑阵之中。
低头一看,那把带着金色剑穗的长剑正被自己握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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