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又是一声惊堂木,闻怀远喝道:
“林大有,你莫要插话!公堂之上,本官问到你你再作答。念你初犯,暂且免去责罚。若还有下次,便要重重掌嘴!你可听明白了?”
“明白了,大人,明白了。”林大有像小鸡啄米一样点头不止。
“王四,你再将耕牛丢失的过程详细复述一遍。”
“是!大人。草民王四,家住城外榕树村。家里就草民一人,守着两亩地,靠一头耕牛过活。前天晚上,有邻居拉草民去村头吃酒,吃完酒回家,正撞见一个人影牵了草民的牛走。草民当时就追,可酒吃多了摔了个跟头,等爬起来再看,那人已经不见了。第二天,草民四处寻找贼人,最后找到城里,看到林大有在屠牛贩肉,草民就把他认出来了!草民本想找他理论,可见那厮凶悍健壮,手里还有刀,就没敢上前。但草民怎能放过偷牛杀牛的贼人?于是就在城中客栈住了一宿,今天一早,就来县衙告状,请大人为草民做主!”
这已经是王四第二次陈述了,闻怀远有意如此,也是想看他前后说辞是否一致。现在看来,两次叙述并没有太大出入。所以,要么是王四所言属实,要么,就是他的谎言经过了精心准备。
可王四相貌憨直,倒真不像个会说谎诬告的。相比之下,林大有自上堂之后就不太自然,先是桀骜,而后惊惧,怎么看都有些奇怪。
此时,闻怀远的心中已经有了一些判断。不过这案子,还是要继续审下去的。
“林大有,你自称冤枉,那本官问你,前天晚上,你人在何处啊?”
“回大人,草民忙了一天,乏力得很,就早早回家睡觉了。”
“回家睡觉?可有人能证明啊?”
“草民是光棍一条,没人能证明……但草民这有一样东西,可以自证清白!”
“哦?什么东西?”
林大有手忙脚乱地扯开自己的衣衫,从怀中掏出一本帐册来。
“草民有……屠牛日志一本,请大人……那个……过目!”
屠牛日志,那是是什么东西?闻怀远有些好奇,连忙让衙役把那账册承了上来。
初一入眼,闻怀远的眉头就皱了起来——这一笔狗爬的字啊!账本也是黏糊糊的,不知粘上的是油是血还是汗。
强忍着恶心翻开来看,里面的内容,竟是一篇篇详细到极致的流水账。
哪月哪日什么时辰,去城外养牛场,提了几头什么样的牛,多少分量,毛色如何,角是什么形状,尾巴有多长……养牛场的牛倌签字画押按手印;
牵着牛进城时,什么时辰,守门的兵丁是谁,对牛做了检查,确实和前面所写的特征一致,签字画押按手印;
回到作坊中,把牛宰杀,切分成多少块,各是什么部位,卖了多少银钱,前来取货的东云楼伙计,签字画押按手印;
剩下的杂肉碎肉,各多少分量,什么时辰,拿到集市上去卖,卖了多少银钱,想让买主都签字画押按手印来着,但没人搭理他,还骂他有病,真是世风日下……
这是什么鬼东西啊?也太详细了吧!
闻怀远陷入了沉思。
这看似胡闹的屠牛日志,总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那股子古灵精怪,与众不同的劲头……是啊!林大有的最大买家是东云楼,那么此事,肯定和沈其音脱不开干系!
看来这个案子,并不简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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