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不要拿范辙跟我相提并论
吹捧声一浪接一浪。
到了后来,帽子越戴越高,竟是将王公子这首诗吹捧成了古今第一诗。
只听一个青年士子摇头晃脑,道:“方才这位仁兄提到范辙的《春江花月夜》,恕我直言,这首诗唯一的特点就是一个字:长。至于内容,也就是打油诗的水平罢了。”
另一个士子也深有同感,跟着附和。
“不错,范辙不过是商人之子。士农工商,商人逐利,乃是最下层的人,他们的后代,怎么可能写出好诗?我看简直就是贻笑大方。”
“听说那范辙从小就不学无术,前十六年别说写诗,就是写字都成问题。这诗定然是买来的,用以博取名声,只可惜眼光太差,选了一首烂诗,可怜可叹啊。”
“世沽名钓誉之辈实在太多,有人花钱就有人追捧,原本就很寻常。我们这些饱读诗书的学子,只需恪守正道即可,这些歪门邪道,终究是雕虫小技。”
“王公子家学渊源,又能文善属,这才我们的典范。”
“所言极是,不说别的,就说王公子这首诗,就是其胸中丘壑的写照。无天才不成佳作,非大家无此胸怀啊。”
刚开始开比较正常,慢慢地谀词如潮。
大家听说王公子乃王尚书的儿子,语气之中不免带了一些谄媚。
偏偏这些恭维奉承的话不能表露的太明显,只能以诗歌入手,一边说还要一边贬斥范辙。
实在是有些难为他们。
李丽质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气呼呼地道:“这些人怎么睁着眼睛说瞎话,明明是一首烂诗,结果被他们吹捧天了。”
满脸委屈的样子倒是把范辙逗乐了。
李丽质扁着可爱的小嘴巴,冲范辙道:“你怎么都不生气的,你的诗明明比他们的好多了。”
范辙淡淡道:“有什么可生气的,我觉得他们很可爱啊。”
对他来说,这跟前世看小品差不多。
人设夸张,剧情荒诞,简直就是小品元素的标配嘛。
听到范辙的回答,李丽质不由气息一窒,瞪大了眼睛。
可爱?
这回答算怎么回事,难道不是可恨么。
见她满脸迷惑,范辙解释道:“你不觉得,他们像在演戏?”
李丽质立马明白过来,再看这些人捧王公子的臭脚,立马就明白过来范辙为什么用可爱这个词了。
她在皇宫看优伶演戏,倒是跟眼前的场景颇为相似。
随着捧臭脚达到高潮,这些士子们直接就喊了起来。
“王公子,要不你再写一首诗吧。”
“是啊,难得乞巧节,王公子如此文采,若是只留下一首佳作,未免可惜。”
“不错不错,多写几首方便我们传唱。”
品评的老头本来正准备给王公子发奖励,闻言也停了下来。
“大家都是明白人啊,乞巧节一年只有一次,到了明年,说不定王公子已经在别处高就了,到时候老夫想看你的诗可就不方便喽。既然大家要求热切,不妨请王公子再写一首诗吧。”
他话音刚落,下面已是一片欢声。
王公子环视一圈,看到大家的热情,笑容更加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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