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位于牛渚与秣陵之间。
在粮食的产出方面,属于重镇。
生活在这里的农民们幸福度很高,一年四季,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辛勤的耕耘,挽着裤脚,打着赤膊,春种秋收。
尽管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苦日子,但他们的要求真的不高,只要能吃饱喝足,对于这些底层的人民来说,就已经很充实了。
何况。
大家都知道,丹阳这块儿民风彪悍,出来的服役战士都十分骁勇,人称丹阳精兵。
谁敢在这里撩虎须?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一声吼叫,打破了这个村庄的宁静。
“烧光,杀光,抢光!”
在一位高大黄巾渠帅的号令下。
一大群身体强壮、衣衫褴褛的黄巾贼打着正义的旗号乱哄哄地冲了进来,这些由庄家汉组成的匪军见东西就砸,见漂亮姑娘就抢,抢到兴起还顺手杀人,不问缘由,不分老幼
这些失去大贤良师领导后的起义军在经过了长时间的逃亡后,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初衷,军队逐渐变质,举起屠刀,杀向了同为农民的百姓。
所到之处,寸草不生,妥妥的一群亡命徒。
“快杀,快抢!秣陵距离不远,莫要让孙坚的援军包了饺子!“
很明显,这些黄巾贼也知道江东猛虎孙坚的厉害,抢完了就准备跑路。
“渠帅,你看那边山坡上好像还有一个庄子!”
何曼闻声望去,果然,在远处的山坡上,一座孤零零的村庄,看上去是那么的好欺负。
顶头上司何仪也就是他的胞兄,是狂热的黄巾信徒,潇洒从容,气度不凡,为了延续大贤良师的遗志,他率领残部南下,意图占据长江之险,与南边的黄邵和龚都成南北守望之势。
所以,为了占据地盘,何仪与孙坚必有一战。
而何曼是何仪最器重的部下,有截天夜叉之称,使得一柄铁棍,有万夫不挡之勇。
“弟兄们,把裤子都给我提起来,东西都收拾好,跟我一起杀上去!”
一声令下,已经抢的眼红的黄巾贼们纷纷聚拢,向山包处靠近。
食物,金钱,女人。
欲望刺激着大脑,让他们无所畏惧。
。。。。
“看这架势,人数不少啊,怎么着也得有100来号!”
简自在的视力一向出众,本来还有点虚,再看黄巾贼的配置,笑了。
如果是在平原,在人海战术之下,确实得掂量掂量。
可若是守城战役,一群拿起武器的农民,哥还真不虚。
“弓弩手听令,占据高地,前五后五交叉列阵一排,后排站立,前排半蹲,随时准备发动攻击”
“诺!”
“秦琼!”
“末将听令!”
“待黄巾贼距离50步时,率领拓荒者迎击,死战不退!”
“诺!”
看着秦琼离去的背影一旁的胖子都傻了。
嘛呢,算上你一共才13个人,怎么着了就有种指挥千军万马的架势?
就这仗。你要是能打赢,我跟你混了!
然而简自在早已看清了一切,你说你要安全感。
那好,我不会有所隐瞒。
一把搂住胖子道
“兄弟,自古以来,决定战局要看很多因素,但绝不是靠人数的多少,尤其是对黄巾贼而言”
是的,倘若张角在世,他会果断弃城而逃。
但是,唯一能让黄巾军将士用命的领袖,已经死了!
“杀死他们~”
“杀了他们~”
“干掉他们~~”
“闹死他们~”
山下,熙熙攘攘的叫声听起来很是令人振奋。
黄巾贼们鼓噪起来,纷纷拔刀在手,仗着人多势众向山包掩杀而来,乱哄哄的一片,毫无军纪阵型可言。
敌人近了。
二百步!
“将敌人放进了再打!”
简自在嘴角轻抿,脸上满是自信的笑意。
一百步!
他感受到山下黄巾贼凛冽的杀机,各式各样的武器高举过顶,纷纷怪叫着掩杀过来。
“弓弩手听令!不间断式交叉射击!前排射箭上弦时后排射,后排上弦时前排射!”
咻~咻~咻!
手持重弩的罗多克士兵居高临下的发起了攻击!
五只弩矢带着破风之声飞下山去,穿透了黄巾贼的胸膛之后去势未减,又嵌入了下一名黄巾贼的体内,他们身上穿着的布衣除了可以避寒之外,起不到任何作用。
惨叫声震耳欲聋。
在前排装填弹药之际,后排的五只弩矢再次飞出!
彻底的击碎了他们的希望!
没有甲胄和弓箭的黄巾军是可悲的,他们不可能拼了性命,为了所谓的黄天而冲上山头。
飞驰的箭矢就如当头一棒,直接打醒了被欲望冲昏的头脑,身边袍泽的惨叫是苦口的良方。
“我滴妈呀!”
“救命啊”
“快逃!”
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面对死亡,溃逃就是这样发生的。
“可恶!兄弟们,他们总共也就那几苗子人,别怕,跟我一起杀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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