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后。
云语汐的腿已经好得差不多,脸上的划痕也在慢慢淡化。
金莫娆迫不及待地出院了,她脖子上的石膏已经拆掉,但腿仍旧是“石膏腿”。
云语汐看到金莫娆积极地在公司出现,一点都不惊奇。
因为她“金叉”的名号不是盖的,“职场超人”她也当之无愧。
让云语汐感到意外的是,金莫娆出院的第一天,不去各个部门、车间看看,而是跟夜韩约饭!
要不是金莫娆正儿八经地打着电话,云语汐是真忘了,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语汐,赶快做准备赴约,这次的合作有惊无险,我们得好好感谢夜韩。夜韩这个人我也不知道他喜欢吃什么,刚才一口气干干脆脆定了申兰汝家,那里什么样的风味都有,又是够高大上的装饰风格,顶层还可以观海景。”
正在来回走动整理文件的云语汐“哦”了一声,放下手头的东西,拿了包跨在肩上算是可以出发了。
“你就这样出去?”金莫娆望着她满眼的质疑。
“老板,这样不行吗,里面白衬衣,外面深蓝色西装,正宗的工作装,精神又干练。”云语汐边说边比划着,好歹她现在算得上个正常人装扮,老板自己坐着轮椅腿还绑着石膏呢。
“当然不行了!你得养眼一点,光鲜亮丽一点,懂吗?最好能让夜韩眼前一亮!”
云语汐盯着金莫娆眨巴几下眼睛。
金叉不愧是金叉,自己一旦认定的东西不会受到任何人干扰,都跟她说了夜韩不喜欢她,怎么还上赶着施美人计了。
她穿得再美又怎么样,估计夜韩看都不会看一眼。
不过也不一定,这三年来,她在夜韩面前出现大多是工作装,就算不是工作装,也是白衬衣加西裤。
不是她不想穿得好看一点,因为两年前的一次,她穿了一套漂亮的睡袍,能将她的好皮肤好身材都展露出来的那种,披散着她的大波浪卷发,简直是风情万种。
两人凑巧同时开门照了个面,她至今还记得夜韩的那个神态,翻着死鱼眼,似乎看到就很恶心的样子。
所以从此以后她除了正装就是正装。
“趁你刚才走神,我已经打电话叫人送一套红裙过来。”金莫娆的话音落下,云语汐才回过神来,支支吾吾问:“老板,你刚才说什么?”
“好话不说二遍,等着换装吧。走神成这样,想必是对夜韩一见钟情了,早知道有这效果,应该早带你出去交际应酬。我金莫娆不是个自私的人,真有哪个大佬看上你,我是舍得送出去的,好歹你也陪了我三年,够了。”
“不是的,老板,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云语汐据理力争,可是老板太过于强势,她的话显得无力。
不到夜韩向她表白的那一天,她是不会轻易丢掉这份工作的,毕竟对她来说,有金莫娆这样的人才能罩着她又让她放心。
可若是实在她火眼金睛看出点什么,那她也认了,如果夜韩真能在别人面前表现得喜欢她,对她来说是个天大的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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