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喝声将狼群吓了一跳,头狼只来得及转身,就被他一刀捅进了脖子。
“嗷~”
牛马二人也悍勇冲出。
见到援兵,被围的五人精神大振,大喝着杀出。
狼群大乱,头狼又被李南风宰了,很快就嚎叫着窜进山林,逃得无影无踪。
李南风将短刀从狼脖子里缓缓抽出,避开溅出的血液,拎了起来。
比起狗肉来,狼肉虽然粗了点,却也是美味!
被困五人的首领是位五十多岁的男子,衣着华贵,气态不凡。
赶走了狼群,立刻大步走来,朗声道,“多谢壮士搭救!”
李南风正要还礼,不料对方看到背后的小孩,忽然大喜道,“钰儿!”
小孩睡眼惺忪,本就快醒了,听到呼喊,立刻睁眼,“爹!”
大半夜没找到人,本来都快绝望了,忽然柳暗花明,男子大大地送了口气,朝李南风深深作揖,“多谢壮士!壮士真是吕某的贵人!不但救了吕某,还让吕某父子相聚!吕某感激不尽!敢问壮实大名?”
还真是有点意外,救下的男子居然就是小孩的爹,这倒省事了,听对方询问,爽快道,“李南风。”
反正不打算跟对方有太多交集,干脆说了真名。
“南风?好名字!”男子微愣,摇头晃脑道,“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
本来见李南风麻布粗衣,以为只是乡野粗汉,不料名字源自《诗经》,男子哈哈笑道,“吕某与南风兄弟一见如故,请恕吕某斗胆,是否可以请兄弟回府一叙?”
一见如故?
回府一叙?
这情节,好耳熟!
似乎古装剧都是这么演的,下一步搞不好就是结拜?
李南风嘿嘿一乐,还是算了!
小命要紧,很快就要天亮了,得赶紧回营!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些都是应该做的。既然你们父子团聚,我就不再叨扰了,告辞!”
说完,带着牛马二人撒腿就往回奔。
“哎,别走!壮士!别走啊!”
吕姓男子追出两步,无奈根本追不上。
站在原地,望着他们消失的方向,脸上有些惋惜,不过很快笑着捋须,又摇头晃脑地念起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说的妙啊!真是快哉!侠义哉!”
……
一路飞奔,终于赶在天亮前返回军营。
回到营房,甘毅等几个楚人还在熟睡。李南风松了口气,跑了一夜,疲惫不堪,往床上一倒就睡着了。
朦朦胧胧中,被喧闹声吵醒。
睁眼一看,外面已经天亮,甘毅等人都不在,牛三宝和马二郎的呼噜打的震天响。
李南风就要倒头再睡,结果外面的动静越来越大。
还没到早饭时间,前几天这个点上可没这么热闹。
难道出事了?
没有叫醒牛马二人,李南风披上衣服出了营房。
动静是校武场那边传过来的,李南风来到校武场时,这里已经围了上百人。
“李大人~”
“李哥~”
“丰哥~”
……
昨天跟裨将大人打了场架,入选亲兵队,李南风已是戴罪营的名人。
在营中的地位,相当于后世的兵王。
周围的老兵看到他,尊重的不得了。当然,李南风没有职位,因此叫什么的都有。
人群自觉地让出通道,李南风走到里面,看到场中的情形,顿时皱起了眉头。
满地鲜血!
血泊中,趴着一具尸体。
尸体的裤子被扒到腿上,苍白的屁股蛋上,用鲜血写着四个字。
楚人!孬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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