觅欢凉在三年前找到凌微月的时候,她已经神经到极致,最后送入了精神院,与向蓉作伴,嘴里不停念着觅欢凉的名字。
爱一个人最不堪的境地,便是如痴如狂,不成魔不成活了吧?
酒吧里灯光耀眼,觅欢凉不免皱眉,灯红酒绿就是用来麻痹意识的;可是他无比清醒,晨埃就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茫茫人海找不到她的踪迹。
他难得仰头饮了一杯酒。三年,漫长吗?想她的时候最漫长。
鹿华正拉着秦森和陆豪说胡话,说着说着,过来扯着觅欢凉的衣服:“兄弟,你说说你,长成人妖样有什么用,为了个女人不谈恋爱,不近女色,有意思吗?”
“姐夫,鹿哥喝醉了,你不要与他一般见识。”陆豪拉着鹿华,试图阻止他。
可是,鹿华甩开陆豪的手,趴在觅欢凉膝盖哭了起来:“思思走了,我不也照样结婚了。”
“渣男。”秦森骂了一句,鹿华怔住。
觅欢凉一脸嫌弃,将鹿华拎到沙发,起身拍了拍衣服:“那是不能和你鹿大公子相比,我弯的。”
鹿华不哭了,陆豪咽了口口水,秦森舔了舔唇。
觅欢凉已经走到了酒吧门口。
衣冠禽兽,不就是指像觅欢凉这样的男人嘛?
次日,采访一出,飓风的股票猛涨。
与此同时,几份报纸搁在觅欢凉的办公桌,他一如往常,工作完会看一会报纸,不过每份报纸都是有“瑰文杂志”出品,晨埃的署名再也没有出现过,他也去瑰文杂志询问过,都没有晨埃的消息,他只是不甘心。
觅欢凉处理了一天的工作,许是很久不喝酒,昨天饮了一杯度数烈的酒,他的头有些痛,便拿着报纸回到别墅。
只有在腊梅开的时候,他才会去梅庄小住了,现在他都住在准备当作婚房用的别墅里,一个人住。
沈姨和陆豪仍住在梅庄,沈姨不敢劝他放弃寻找晨埃,也体谅他心中的苦,任他搬出去住。
他回到别墅,花园里种了各种花、树,都是他有时间的时候亲手种下的,照例将花园打理一番,就楼冲了热水澡,水温蒸着他,背脊坚挺,腹肌明显,可是,他却是脆弱的。
洗漱完,他会在书房看会书,一盏台灯,一排宽大的书架,他翻开带回来的报纸,看了瑰文杂志的版面,无果;又取了一本英国书来读,读到乏味处,又翻了翻另外几份报纸。
手指慢慢下滑,有一份报纸的大半版面被一场演唱会现场占据。
他仔细看了看,是EasonLive,他有片刻的失神,回忆袭来,在觅云书城,CD里总是放着Eason的粤语歌,晨埃会怯怯地问他,这男人到底唱的是什么。
觅欢凉那时候没什么耐心,只回一个字:“你。”
晨埃以为他是不想理她的白痴问题;其实,觅欢凉是想告诉晨埃,Eason是在唱情歌,欢凉听来都是晨埃的模样。
他回忆着,笑了,笑出了眼泪。
视线再次落到报纸,摄像机扫过现场,座无虚席,正当他放下报纸,准备去休息时,左手遮挡处,他看见了一张脸,一张安静坐在观众席,泪流满面女子的脸。
那张曾多次带着疑惑问他歌词唱的是什么的脸,三年后的她,仿佛是听懂了歌词,才会在Eason的演唱会哭成泪人。
觅欢凉的肩膀颤抖,他的左手握着报纸,双手撑在书桌,无声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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