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文今年刚满三十岁,祖祖辈辈都生活在南临镇上,到下个月初五,他从父亲手中接过这家羊骨汤店就已经整整十年了。
他家的店面虽不大,但是也是名副其实的老字号,味道在南临镇上是一等一的好,因此每天都是顾客盈门,还有邻镇的人专门跑过来就为喝一碗他家的羊骨汤。
孙大文刚忙完一单生意,收拾好碗筷一屁股坐到灶台前的小马扎上,解下肩上的毛巾胡乱地擦着脑门上被热气蒸出的汗。耳边突然听得一声翠鸟清啼:“老板,你这儿什么卖得最好呀?”
孙大文条件反射地弹起屁股,脸上挂了热情的笑容招呼来人:“俺家羊骨头汤那是南临一绝啊,客官您来得正好,这锅汤熬了三个时辰,刚好……”
孙大文眼神发直,瞅着面前背了手站着,笑脸盈盈的女子,流利的招揽十年来第一次打了磕绊。
那女子梳着简单的螺髻,鬓间只带了一朵婴儿拳头大的珠花,身着简简单单的湖绿长裙,就这样大大方方地对着他笑,白玉般的贝齿亮得晃眼。孙大文觉得老孙家祖坟冒了青烟,自己这辈子头一次见到仙女了。
忽听得边上有人冷哼一声,孙大文仿佛大冬天领子里被塞了坨冰,猛地打了个激灵回过神来,这才看到女子身边还站着一个身姿挺拔的俊朗男子,正黑着张脸冷冷地看着他。
孙大文每日里迎来送往,这点眼力见还是有的,这对男女虽然衣着普通,但通身气质出众,一看就是高门大户出来的公子小姐。
当下一缩脖子,轻扇了自己的脸一巴掌,笑着赔罪道:“小人没见过世面,客官多担待,您二位先坐?要些什么小人给您送来。”一边又解下自己肩上的毛巾,在空桌上擦了又擦。
叶蓁蓁正新奇着,也不在意干不干净,一屁股坐到木条长凳上。一旁的皇帝皱着眉头扭扭捏捏,硬是坐不下来,最后还是叶蓁蓁翻着白眼拿了条帕子垫着,才终于让他的金臀赏脸入座。
孙大文手脚麻利地端来两碗羊骨汤,还配了一碟小菜。虽然桌椅环境算不上干净,但那盛汤的碗碟明显是认真刷洗过的,雪白的勾着青花边的瓷碗干净明亮,连个缺角也没有。热气腾腾的羊骨汤面上浮着点点油花,香浓诱人,里面的羊大骨肥瘦适中,熬足了时辰,半点膻味也无,闻着就令人食指大动。
叶蓁蓁低着头吃着,蒸腾的热气扑在她的脸上,在一贯苍白的脸上沾染了丝丝红晕。她全心全意地对付着碗里的羊肉,仿佛整个世界就这碗肉最重要。
皇帝本不愿碰,但看她吃得开心,竟也不由得勾起了一丝馋意,拿勺子舀了一勺汤放入口中。孙家的羊骨汤的确不愧是南临镇上最好的,饶是他这金汤玉食堆出的挑剔味蕾也给予了肯定,只是碍于面子,矜持地喝了半碗便放下了。
叶蓁蓁剐了他一眼,嘟囔着浪费,捧过来把他剩下的汤也喝了。
她极少有胃口这么好的时候,许是宫外的气氛的确是令她放松了不少,眼里闪着细碎的光,衣领处圈着一道雪白的毛边,衬得小脸更红,整个人像只脱笼而出的欢脱小兔。
皇帝等她吃完,掏出帕子替她细细抹了嘴上的油渍,丢下两块碎银,牵了她的手离开。
孙大文笑嘻嘻地捡了银子收在贴身的衣囊里,准备回去时给自己婆娘买盒胭脂。
“女人啊,还是得宠着哩。”
……
月上柳梢头,道路两侧的花灯依次亮起,街边的小摊换了一批,白日里担菜叫卖的老农已经归家,取而代之的是兜售各种精致小物的商贩。南临城由于位于上京城不远,交通便利,许多商旅路过都会在此留宿,因此夜市繁华程度不亚于白日。
叶蓁蓁被皇帝强摁着带上一顶帷帽,怕她夜里吹风着凉又给她披了一条厚厚的石青色披风,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不注意看都认不出原是个窈窕女子。
帷帽前的轻纱有些碍事,她也不在意,毕竟难得出宫一趟,兴致勃勃地一个摊一个摊地逛过去。这小摊上的东西,种类繁多,从吃食到小饰品应有尽有。虽然比不过宫里的东西精致贵气,但胜在巧思,一根藤草也能编出各式各样的头花来。
她挑了几朵绢花,打算回去送七喜八宝她们,又给四饼五筒也挑了几把狼毫笔作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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