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十二 树屋主人的盛宴(2 / 2)萤光飞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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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炜半信半疑,端起来喝了一口,果然是又香又浓,带着一股淡淡的谷物芳香,味道真棒,喝了还想喝。他连喝几大口,要不是怕吃相太难看招人嫌,他会一口气将整碗都喝光。

吃饭不能光喝饮料,得多吃固态食物才能顶肚子。所以他放下木碗,拿起一卷薄饼正想啃,却看见所有人都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他,“你这种吃法不对”这句话都刻到脸上了。他有些尴尬,僵在那里:“我……我这样吃不对吗?”

沃尔顿大笑:“当然不对啦,学着点吧小伙子!”麻利的从薄饼上撕下一块摊在餐盘上,拿起小勺子从酱碗里舀起小半勺果酱倒在薄饼中心,然后放下勺子,将薄饼卷起来包住果酱,送进嘴里,美滋滋的嚼了起来……

我靠,原来是这样吃的啊?

杨炜有样学样,也撕下一块,往里面倒了一点肉酱,然后包住,送进嘴里……这个没有加糖,吃起来微微带点酸,但很软,很香,再加上喷香的肉酱的滋味,不用说,非常美味。

这种薄饼本身没多少滋味,就是微微带点酸,也正因为这样,它可以与任何食物搭配,果酱、肉酱、豆酱、蚁卵……甭管是哪一种,送进嘴里都有种味蕾要爆炸的感觉,好吃,真是好吃。最好吃的还得数那种黑糊糊的酱料,跟薄饼搭配,有种在吃陕西羊肉泡馍的感觉,真是太棒了。如果他的好奇心少一点,别寻根问底的话,这顿饭肯定会吃得更加愉快的。

但是……好奇心害死猫啊,他最终还是问了:

“这是什么酱?”

沃尔顿狼吞虎咽,声音有点儿含糊:“小伙子,你还是别问了,不知道的话你会觉得它更加美味的。”

杨炜说:“它十分美味,所以我想知道它是用什么做的,回去也试着做。”

巴斯克专心地往薄饼里放蚁卵:“这是蟋蟀酱,你确定要回去做?”

杨炜的嘴角微微抽搐……沃尔顿教授说得一点都没错,如果不知道是什么做的,这碗酱吃着非常美味,当知道那是蟋蟀做的之后……

直到酒足饭饱,杨炜都没有再碰过这碗蟋蟀酱了。

提起森林,大家首先想到的可能就是各种美味的野果,还有满山乱跑的野味,自然而然的就觉得在森林中定居似乎是件很浪漫的事情。但是,现实可不是这么回事,先不提能撒泡尿就能将你老二叮成玉米棒,拉泡屎能把你屁股叮得大一圈的蚊子,也不提那无处不在的毒蛇毒虫,更不提丛林中那些不为人所知,但绝对能让全世界最顶尖的医生束手无策,一不留神就让一大队人死透透的病菌,光是物质匮乏这一条就够那些向往丛林生活的人欲哭无泪了。就拿这个部落来说,一切跟电力有关的东西想都不要想,连个最常见的塑料袋都见不着,除了那些钢铁制造的工具外,生活所需的一切都要自己动手,向森林索取。据沃尔顿介绍,他们所食用的草籽种在二十公里外一片洪水淹不到的坡地上,他们在那里完成收割、脱粒、烘干,然后用藤筐装着用独木舟运回来,每一粒草籽都来之不易。

不光是草籽,在洪水泛滥的雨季,一切吃的东西都来之不易,所以部落里的人只能找到什么吃什么,野果、昆虫、蚁卵、鸟雀、鱼、蛇……只要是带肉的,含蛋白质的,都在他们的菜单上,在他们的餐桌上出现一碗蟋蟀酱实在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如果能猎杀到一两只猴子,那么整个部落的人会像过年一样开心,煮得烂熟的猴子肉蘸上蚁卵做成的酱,这是他们能想象到的最为美味的东西了。

真的是一群非常容易满足的人。

当然,杨炜也非常容易满足,这还是这几天来他头一回正儿八经的吃一顿饭呢,刚开始的时候还注意一下吃相,但很快他就将“吃相”这玩意儿给扔到了太平洋,两只手一起上,左右开弓,大开大合,抓着食物往嘴里猛塞,至于饮料,更是成碗往喉咙里倒,那吃相足以吓退千军万马!吃着吃着,所有人都停了下来,傻傻的看着他一个人在餐桌上冲锋陷阵,脸上的表情简直就是惨不忍睹!

巴斯克用右肘碰了碰查尔斯,小声说:“这哥们像不像是刚从难民营里逃出来的?”

查尔斯用力点头:“我觉得像,太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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