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8章:太子篡位(继承概述)(2 / 2)御水寒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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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是法定继承,后者是遗嘱继承,怎么区别呢?

立没立遗嘱。

如果没有立,那么就是法定继承权的取得,就是三类,依照顺序。(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抚养、赡养)

至于继承权的放弃,就是放弃啊。(就这么简单)

而继承权的丧失呢?

又打个比方:皇帝临终前,太子得知消息,要传位于自己的弟弟,急了。于是,就把皇帝杀了,为了怕自己弟弟知道然后探究,叫人也把自己弟弟解决了,这样就没有人与他争夺皇位了。

这个行为中有哪些法定事由呢?

第一个,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皇帝)的;

第二个,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自己的皇弟弟)

第三个,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把遗诏改了)

第四个,遗弃被继承虐待被继承的。

说实话,古代这种谋朝篡位,其实在法律上并不成立。

当然,这只是一个举例,不要当真。(千万不能当真,现在现代,学习到知识点就行)

而丧失了效力,也是没有了继承权。

最后,是继承权的保护。

就是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受到他人侵害时,继承权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

(宫里有人护住了遗诏,外头有人保护了皇弟弟。)

可是,保护也有个时限啊。

(2年)

好了,今天的内容就这些。

其实,只需要弄得,法定继承和遗嘱的区别。

没立,那么就是法定继承。(就是太子的了,顺位而来)

立了,就是先遗嘱继承,然后再法定继承。(所以,圣旨遗诏的威力知道了吧?遗嘱优先于法定)

这章只做了简单的概述,并没有太多的深度。

(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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