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6章:后果十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罪)(1 / 2)御水寒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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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阅读此书的读者们,你们好!

今天,被这一章的内容给坑哭了。

(好多!想象不到的多!)

不过呢,事前,还是先扯一下。

看到自己面前的墙壁,便签纸又多了一些,我的内心,对于这个事情,已经有了一些的把握。

以前,我很喜欢看公众号上面那些营销洗脑的文章。

不知道为什么,慢慢就不喜欢了。

我发现,那个东西,看着很好,还说教你怎么做。

(我现在感觉,这是在逗我,出了社会你能教我什么?我相信,应该只有现实教会我们每个人成长,曾经的我,就是一个只看表面,一个很浮躁的人)

那些,真的很浪费我的时间。

我的每一分每一秒,就是这样浪费,虚度了曾经的年华。

现在,我只想着好好总结每一天,沉下心去看懂,去做,去写。

以前的每一天,一晃而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现在的每一天,我多想它能够慢下来。

也许,是时间带给了我经历。

(不过,我挺佩服那些人的文笔和营销手段,有两把刷子!)

——分割线——

各位,请准备好,下面的东西,可能会超乎你想象的多。

不过,我会让它变得,看起来很少。

【刑法——第十六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一章,能够与我们的生活结合的,其实只有几个。

但是其余的,都会包括在危害公共安全罪里。

所以,我先讲与我们生活有关的。

(毕竟,有些是我们可能一辈子都遇不上的)

(看完了有关的,有兴趣再看下面便是)

——分割线——

【行】

【交通肇事罪】

先讲这个,是因为它与我们生活有关。(行)

相信大家都知道这个,但是它的具体又是什么?

第一,客体是公共交通安全;

第二,客观是表现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其实,就是违规,重大事故是重点)

第三,主体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及其他人员;

第四,主观为过失。

而我们如何认定,事情是不是交通肇事罪?

打个比方:

我违规了,但是没有重大交通事故;

我造成了严重后果,但是主观上没有过失;

(不可抗力和无法预见)

我是次要责任。

(这些就不是)

(交警大队会对于事情划分一个全责、主责或次责)

可是,下面这些情况出现,那么就会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第一,一人死亡或三人重伤,主要或全部责任;

第二,三人以上死亡,同等责任;

第三,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主要或全部责任,物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以上。

——(致一人以上重伤)——

第一,酒后、吸毒驾驶;

第二,无证驾驶;

第三,明知故犯驾驶安全机件失灵;

第四,明知故犯驾驶无牌证或已报废;

第五,严重超载;

第六,肇事逃逸。

(都会按照交通肇事罪论处)

处罚上,恶劣情节的,3年以上7年以下;逃逸而致人死亡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分割线——

【危险驾驶罪】

其实,就是飙车(情节恶劣)、酒驾、超载超速、运输违反相关规定的危险化学。

(搞清楚罪名词就行了)

【破坏交通工具罪】

其实就是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所有条件,足以让其发生倾覆、毁坏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还是一个严重后果,还是一个主观故意)

【破坏交通设施罪】

其实,就是故意破坏我们生活中的那些,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其他。

所实施的行为足以让造成严重后果,都是破坏交通设施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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