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人正打算背叛。
陈守礼上午拜访过贡亲王府,对于陈守愚兵败之事并没有隐瞒。
商云原在套话,她没想到陈守礼这个老狐狸竟然没有丝毫隐瞒,很轻易地就坦坦荡荡交磷,这让她甚至有些诧异。
陈守礼走后,商云陷入了沉思。
她直觉地感到有什么不对。
太巧了,这一切都太巧了。
但究竟是什么太巧了?
时间太巧了。
对!时间太巧了!
鹿敬之停止供货的时间与叛军发兵的时间一致,与鹿敬之的使者断联的时间与鹿黍离请求离京的时间一致。
怎么会这样,鹿敬之究竟与叛军有什么关系?
商云有一颗七窍玲珑心,她想到了一个可怕的猜测。
鹿敬之,就是叛军!
难怪!
难怪何闻道和陈守愚的部队就像豆腐一样一触即碎,不堪一击!
对上鹿敬之的部队,朝廷中有谁能与他抗衡?
可若是如此,贡亲王府的事情一旦败露那就是通敌!即便是皇族,通敌也是重罪,比起其他人只有一点优待,那就是能得一个全尸……
既然如此,那不如搏一局大的?
商云很果决。
时至今日,商云再也不会怀疑鹿敬之的魄力与能力,那正是一个当权者所必须具备的!更何况商云其实早就听过鹿敬之的赫赫威名。
鹿敬之是如何以区区十几岁,连毛都没长齐的年龄镇服那些鹿家老将的?这件事朝歌的华族们一无所知。当鹿敬之这个名字响彻朝歌的上空时,鹿敬之已经成为鹿家的家主四五年了。
起来,鹿敬之的名号还是那时尚未好友的何闻道、陈守礼吹起来的。这二人与纪钧、商瑜一样,参与了远征塞北的战事,并在那里结识了鹿敬之。
鹿敬之是一个狠角色,就如同他一箭射死自己的叔父一样,他杀起异族更是毫不心慈手软,据那一次远征鹿敬之杀死了胡人部落中所有五岁以上的男孩,他丝毫不介意屠杀平民,驱马追赶拖家带口的部落,胡人中的妇孺只能靠双脚奔跑,直跑得瘫软在地口吐鲜血,鹿敬之才命人给个痛快,那一次屠杀将唐古河河水染得血红。
杀神之名,一战而成。
商云丝毫不怀疑,这样杀伐果断的鹿敬之会取得胜利。
“白芷,代我向鹿大人修书一封!”
河南道某处。
鹿家军中
鹿敬之最近意气风发,心情极佳,这种好心情是鹿家军的普遍现象,试想大丈夫人生在世,能成一番千古留名的事业,待打下了下香车在侧美人在怀,何等惬意,在他们眼中,仿佛朝歌这座城中之城已向他们张开了臂膀。
“将军,有您的信。”鹿二来到鹿敬之身侧,递给鹿敬之一卷纸卷。
鹿敬之展开来看,他阅读起来很快,近乎一目十行,看完信后鹿敬之大笑,“喜事!大喜事!鹿二,我等的雄图霸业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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