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宰了了我爸爸,我就灭了你儿子……
冤冤相报何时了这句话说出来容易,但是杀父仇人就在眼前,岂有不杀之理?
你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杀的又不是你爹。
你杀我,我杀你,杀来杀去,都杀糊涂了,杀成了一个死循环。搞来搞去,那就是各个部族之间,几乎全都有仇。
而且不光戎狄部族和老秦人有仇,就算戎敌内部或者老秦人内部,也有仇恨延续。
在一个没有相应法制制约的社会环境里,群体之间想要不结仇,很难。
所以,一旦有机会,仇人之间相见,定然是分外眼红,所以,秦国民众,私斗成风,不足为奇。
由于数百年来,这种私斗之风,早已经贯穿了整个秦国。
所以,对于秦国的民间私斗,官府奉行的政策是民不举官不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则罢了。
为啥官府不管?
一来,似这种私斗,官府没有明确的法令。二来,就是偶尔推行了禁止私斗的法令,可是以秦国的执法态度,根本就禁止不了。
三来就是,秦国数百年来,国家都是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界,根本没精力管理这档子事儿。
四来,官府需要依赖民众从军作战,也根本没法细致的去纠结这些私仇纠纷。一旦你纠结的狠了,民众就跑到别的国家去,当那个国家的百姓了。
秦时的百姓民众,是流动了。可不像现在需要什么国籍绿卡。秦时百姓想要做哪国人,不需要国籍,只需要心情。
多方原因,使得民间私斗,根本无法禁止。
秦国只有一个铁的法则:但有兵戎战事,须得人人争先,一致对外,否则杀无赦!
也就是说,只要民人不抗赋税、不拒从戎,官府一般不去理会民间仇杀。
这,大概是秦国这些年来,唯一的执行的算是比较彻底的法令。
而新法,则是把手,伸到了这个烫手的山芋来了。
新法规定:肃清恶风,禁止私斗!但有犯者,依法处置。
在卫鞅制定新法的时候,秦庶亲自给卫鞅和嬴渠梁讲解了禁止私斗的原因。
原因只有一个,弱民强国。
所谓弱民,就是让全国民众,在律法面前,处于弱小地位。从而不敢触犯法律。
所谓强民,就是那些蔑视法律敢于犯法的刁民。
要使民弱,就要使民众厚道朴实。厚道朴实则民众守法,刁钻狂野则敢于乱法。
当秦庶将这种思辨讲给嬴渠梁和卫鞅的时候,两人深深的为这种冰冷无情论证所折服。
隔着新法的竹简,甚至都可以感受到秦庶所言律法的冰冷和无情。
而秦庶告诉嬴渠梁,法,就是无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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