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宋博文把我送回家以后,嘱咐我想好了就马上给他答复。
我当天就失眠了,辗转反侧想了一个晚上。
我回味着他说的话,觉得还挺有道理的。但毕竟结婚是大事,这么随随便便结婚实在有些荒唐。
而且宋博文非要用这种方式买房,有些奇怪。说难听点,简直就是在扶贫。
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我终于下定了决心。
靠我自己,就算不被限购,我也买不起魔都的房子。
至于找对象这件事,反正我也不急。面包和爱情比起来,面包更能给我安全感。
只要在这个城市有了写上自己名字的房子,我就是有家的人了!我再也不用寄人篱下!我再也不用到处搬家!我再也不用像一个没有根的浮萍一样漫无目的地漂泊!我再也不是一条流浪狗!
我给宋博文发了一条微信:
我想好了。我们结婚吧。
他几乎秒回:好。明天周一,我们回老家民政局领证,带好你的户口和身份证。
过了两分钟,他又发了一条信息:我建议不用让老家的亲友知道这件事。
我回复他:好的。
我跟公司请了一天假。老家距离魔都开车只需要两个小时,用一天时间回去领个证是足够的。
我俩回去直奔民政局,速战速决领了证。回来的时候,我坐在副驾驶上,看着手里的红本本,仍旧感到不可思议。
“上周我还是个看不到前途的单身狗,没想到现在就成了已婚人士了。”我情不自禁地感叹。
“恭喜你,你有老公了。”宋博文边开车边打趣。
我不屑地说道:“不是老公,充其量就是室友。你应该恭喜我,马上要有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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