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清歌有些沮丧,他双眼都瞪酸了,却依旧看不清之后的路该怎么走。
“宿主,对比于你脑海中的各种‘主角’,你真的是····”就连泪都有些为难,想着怎么能找一个恰当又不伤自尊的形容词,只可惜按她的想法,没有一个在此时适用的形容词,是可以不伤害到他的自尊的。
赵清歌此时应该自豪,因为他几乎可以算是第一个让自己的金手指哑口无言的男人,只是达成了这等成就的男人,此时哭丧着脸。
泪可以感受赵清歌的所有动作以及面部表情,她绞尽脑汁,总算找到了一个很适合的词语。
败犬。
这个词还是来自于赵清歌自己内心的想法,其实是他给自己找到了最适合的形容。
“宿主。”泪平静了一下声音。
赵清歌“嗯”了一声,双手托腮,愣愣的。
“或许,你对于我的理解有些问题,当然,你对自己也是同样的不信任。”赵清歌恍然间,仿佛看见了一滴透明的水,这滴水悬浮在云海之上,一轮皓日衬托着她。
“你曾经只是个凡人,命数八十一载,一辈子庸庸碌碌。你写过三本书,读过的人不超过五百。你想六十岁时放下一切,做一个梦想中的侠客般的人物,然而你没有做到,因为你要操心你的孙子和孙女,你没办法走开。七十六岁时,你瘫痪了,却眼睁睁的看着那个不是很好看,但是你很爱的女人比你先走了一步。八十一岁时,闭上眼睛的前几秒,糊糊涂涂的你,怎么也想不起来这辈子做了什么?”
“你写的书里有一句话,说,我也曾自命风流,自诩才华横溢,认为世间没有我做不到的事情,认为我终将站在所有人仰望的高处,然而年近而立,我却一事无成,终于明白,有些事情只能是想象,美梦醒来,还要为这三四两碎银整日奔波。”
“那是你最后一本书,在那之后,你走关系,求了个门路,进了个公司,为了你口中的三四两碎银,弯下了你曾经侠客般的骨头。”
泪的声音那么冷静,简单的诉说着一个男人,从豪情壮志到逐渐沦落为平凡众人的故事,赵清歌很安静的听着,像是在听一个陌生人的故事。
故事讲完了,他仰躺在船上,左手盖住双眼。
“既然我这么,这么平庸。”藏着双眼的男人声音闷闷的,“那你放我回去啊!”
透明的泪滴从他的额头飘出,泪的声音从里面传来。
“我知道你一直想回去,我在你的脑海里,知道你所有的想法,我可以现在就把你送回去,你现在应该正在写你的第二本书吧,第一本书让你很失望,这份失望一直藏在你的心里,也就造成了你现在严重的不自信。”
“你是我神选中的人,你想知道为什么你的人生那么平庸,我神依旧选择你吗?”
泪根本不需要赵清歌来回答,她自问自答:“因为,你是我神见过的唯一一个,一直到六十岁,还会给自己的妻子每天送一朵花的男人。”
“时间和现实磨去了很多,但是你这个俗人庸货,却还偷偷藏着那份内心的纯净。”
“伸手抓住我吧,我们不需要那些装模作样的推辞,愿意为陌生人做到这种地步,就证明了那个白衣胜雪,鬓间簪花的侠客还活着。”
“我想回家。”红着眼的侠客,声音闷闷的,甚至有些赌气的感觉。
泪悬浮着,语气中竟然有一些笑意,“那当然,富贵不还乡,岂不是锦衣夜行。”
赵清歌伸手托住那滴透明的泪水,泪水化作一道流光,径直没入赵清歌的额头。
泪的声音还在空气中回响,清冷的声音带着神看蝼蚁般的漠视。
“下面的事情由我来接手,这是你第一次任务的福利。”
金色的流光从赵清歌的额头蔓延,覆盖住每一寸发丝,面容清逸的男子闭上眼睛,双手摊开,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在体内流淌,周围的声音慢了下来,‘视野’铺展开来,赵清歌似乎可以察觉,这些围着他的游魂心里的恐惧,在他们浑浑噩噩的知觉中,黑暗的世界骤然出现了一轮太阳。
这一刻,赵清歌感觉自己,无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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