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彻底地沉落了,月亮星辰还没有升起来。
街市的灯就亮了,放眼看去宛若天上的明星,薛城用华然绽放的万家灯火迎接夜色的莅临,使它有种有别于白日的妖媚。
香糯的热粥吃到肚里的感觉,比捧在掌中的要好,朱珠沉默地看着它变少,忽然,觉得浪费了。
“有没有人说你的眼睛很漂亮?”
“有,我姥姥,不过她不在了。”她情绪一直很低落。
“对不起,”牧野凝烨看了过来,语气半开玩笑半认真,“你在这里也没有亲人了,不如和我回帝都吧?”
“我的王子在这里了。”朱珠笑了笑,婉拒道,“所以,心领了。”
“真是有些遗憾,要是早点遇见就好了。”牧野凝烨道,“我还没有女朋友了。”
她抬起头,一时愣在了那里。
那么一束纯洁的百合花拥入她的怀中,他顺势吻了吻她的面颊,低低道,“第一眼就觉得你很特别。”
沉默良久,朱珠再次抬起头来,牧野凝烨一直含笑看着她,“我可以等。”
空气中有着龙涎香优雅的香味,悠远而绵长。有那么一刻,朱珠忽然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这感觉和着春夜的柔风激荡出她骨子里轻微的骚动。牧野凝烨今天没有戴眼镜,所以,他看起来像换了一个人。
他窘黑的眼睛让朱珠有了某一个瞬间的错觉。她怔怔地看着他,眼神里有什么一闪而过,她抬手轻触额头,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感觉像在做梦,麻雀变凤凰的那种。”
他的笑容里忽然就有了难以言说地寂寞与伤感,缥缈恍若院外池塘上的雾,他说,“我曾经也喜欢做梦了。”
牧野凝烨自称有一颗漂泊的心。
他酷爱旅行,这十年,他走过了很多地方,所以他的故事也很多,很有趣,他开玩笑地说,他的故事如果每天晚上只说一个,可以讲一千零一个夜晚。
这样明白的暗示,朱珠佯装没听出来。
这时,墙上的钟旁若无人地响了起来,连敲了八下。
“这时候呢?”朱珠趁势站了起来,“我要回去了——”
“我送你。”牧野凝烨接口道,“很快,我就要回帝都了,顺路。”朱珠便没有坚持了,他的瞳仁是纯正的黑,名贵犹如上好的黑宝石,朱珠不太敢和他对视太久,在那样清明的目光下,撒谎是愚蠢的。
同车回去的这一路,牧野凝烨继续着他未完的故事。
“多可怜。”朱珠说,“你为什么还要揭穿他呢?”
“那是我的工作啊,”他笑着接口道,“难得我现在有时间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了,大概是小时候看多了侦探故事,我从小就对那些复杂难解的案件情有独钟。”
朱珠还是摇了摇头,“你判断正误的标准是什么?”
“这个世界通行的法则吧。”他想了想,正告道,“我这人不爱做离经叛道的事情,就像……”后面的两句话,他是用兰都方言说的,那是童谣《夜莺之死》中的两句,朱珠听得一怔,随即笑着以同样的方言续道,“是谁杀死了夜莺?院里的花儿说,是风。是谁抓住了犯人?某人笑着说,是我。”
《夜莺之死》是兰都流传甚广的一首童谣,全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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