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三十、死因辨毒人(上)(1 / 2)上和先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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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以后。

官府以“雨后夜里泥淖易滑,红衣男子王金不慎磕碰到后脑而死。”结案。

加上调查以后知道王金当夜是醉了酒的,官府的理由似乎就更能说服不了解情况的众人。

但官府里知情的人都知道,这只是个搪塞众人的理由罢了,红衣男子王金的真正死因另有内幕。

知情人士不相信官府那套说辞,柳书恒自然也不信。

实际上王金后脑虽然有磕碰痕迹,但并不会至死。

而仵作又没有找到王金其他身体上的至死伤痕,这就排除了意外死亡的情况。

据当夜跟王金一同出游的身着碧绿鲜衣的男子刘文奇和翠翠等人所述,王金当夜十分欢愉的同众人玩乐喝酒,而且依照这个花花公子一贯的流气作风,基本上没有自杀的可能。

那就是他杀。

他杀即人为作案,不是熟人就是陌生人。

当夜与王金同去的其他人都可以互相证明他们一同先走了,据路人所见,众人皆是说笑乐闹,没有什么冲突,因此暂时排除他们作案的嫌疑。

有没有可能是其他人熟人作案?

尾随王金和其友人至宛园,一直熬到深夜,趁他独自一人时再动手……

这个可能太小了。

首先,王金等人很早就到了宛园,并且期间还下了一场大雨,想必没有人会挑这么一个不利于作案的时机动手杀人。

其次,据差役近几日调查了解,王金虽然吃喝嫖赌,但人际关系处的不错,接触的虽然都是些个纨绔子弟,却没有得罪什么人,更不至于因此丧命。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王金死时惊恐的睁大了双眼。

如果是熟人作案,那一定得是极其恶劣残忍的手段才能让被害人那样惊恐地睁大双眼。

而王金除了后脑上轻微的磕碰痕迹,身上并没有伤痕,由此也能排除熟人作案。

那,

就是被陌生人杀的。

陌生人杀人,除了他是个疯子,那就是他被受害者生前得罪了。

这个期限也仅仅限于王金死的当天,王金得罪了什么人而不自知,由此惹来了杀身之祸。

不能排除王金在洞中躲雨前招惹了什么人。

但,柳书恒想——

没有什么能超过随意垢笑对自己最好的祖父和污秽堂堂东夷七郡主更能下手杀人的理由了。

柳书恒基本肯定,王金——就是东夷七郡主杀的。

王金这一死,可把刘文奇和翠翠等人骇了个半死。

刘文奇一同跟王金出来喝酒游宛园的,万万没想到第二天就传来了他的死讯,作为好兄弟还特意去看了王金最后一眼,那瞪大的惊恐的眼神让他好几宿都没睡成个好觉。

翠翠是又气又怕。

气的是:这狗娘养的王金昨夜接着赎身白嫖了老娘一次!今儿个死了,鬼娶老娘?鬼娶老娘?白白浪费了老娘这几日的力气。

怕的是:前一夜还温存过的王公子当天就死了,他死了官府总不能找上我的麻烦吧?我一个风月女人,我总不能干那杀人的事不成!

其实,官府本意倒也不是想要草草了事,但已经过了一个礼拜,两天验尸、两天调查寻访、两天讨论分析、最后一天定的案。

如果不是新皇登基以来,对于案律要求过于苛刻,官府也不会为了忙政绩、怕批评而草草收场。

告诉世人这确实是他杀而非意外死亡?

官老爷不高兴了:好,那你说,谁杀的?找谁去?这死者身上一点痕迹都没有,目击者也没有,定了他杀你让我上哪找杀人者?

为了头顶这个小乌纱多戴几年,官老爷当机立断拍了一声惊木:死者乃雨后失足而死,退堂!

人死都死了,也不是什么皇亲贵胄,一个小小富商的儿子罢了,无权无势,闹腾不起来什么风浪,官老爷自然也不怕什么,什么也没有老爷我头上这顶小乌纱重要。

富商自然闹不起什么风浪。

让官老爷没想到的是当朝礼部尚书柳名言的幼子——柳书恒要插手此事。

官老爷知道……

这就麻烦了!

柳名言幼子,柳书恒此人,官老爷早有耳闻。

跟颜将军家的独女颜玉自小青梅竹马,两人幼时在闾右就时不时闹一番名堂。

看不惯小吃街收保护费啦——打一架!

看不惯偷窃卖橘子的七旬老人钱袋啦——打一架!

看不惯小摊租户无理占地方了——打一架!

……

当然,颜玉倒也不是自小正义感就这么强……

对……

“小霸王”的名号不是白来的。

年少轻狂时,颜玉确实也做过一阵子横行霸道的小霸王。

遇到抢了自己麦芽糖的小孩儿,或是看不惯的小胖子,颜玉也会冲上去就是一顿打架。

颜玉带着柳书恒年少时的架都没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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