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86章 两下合并来推演(1 / 1)月之素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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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酒店已是九点左右的样子。 Frank进了房间,坐在床边停滞片刻。

眼皮有点涩,似乎有点醉意,倒想就此睡去。想到下午和方律师的调查结果,以及赵慕慈发来的问题,于是想趁热打铁,和她再碰一碰。

主意打定,发消息给赵慕慈,问她来他房间,还是他去她房间。

赵慕慈肯定是不愿意再进他房间的。但要说拒绝他来她房间,也似乎有点过于戒备了。此刻九点钟,放在上海办公室尚在工作时间。于是回复他来她房间。

回复完毕,赶忙收拾起来,浴巾,衣物,以及日用品等等,通通放进卫生间或塞进包里;床上铺设平整,换掉睡衣穿回连衣裙,将窗帘拉开,只留一层纱帘。

Frank站起来要出门,又返回卫生间刷起了牙。刚喝了酒,连他自己都能闻到了。细节的东西,他向来是在意的。

出门几步来到赵慕慈房间跟前敲门,不由得想到昨天晚上站在这里被拒绝的情景。

正寻思间,房门开了,露出了赵慕慈的笑脸。

“回来了,请进!”赵慕慈大方又礼貌的讲道。

Frank进了房间,立刻感觉到一种刻意收拾过的整洁。桌面是干净的,床上丝毫不乱,目之所及一点私人物品都看不到,行李箱规矩的靠在墙角,仿佛这间房刚刚被住进来一般。

Frank装作不知,往里走几步,坐到窗边的椅子上。桌上一杯茶,刚刚泡好。赵慕慈也坐下来,将茶杯让给他:“喝点水。”

Frank点点头,问起今日有什么收获。

赵慕慈振奋起来,开始讲起她下午的推演,从警方通报中透露的种种情节入手,到潮乐母子公司之间可能存在的纠纷和背离,到骗子匪夷所思的犯罪动机与犯罪手段之间巨大的得不偿失,再到对幻彩公司内部审核上是否存在瑕疵以及和法务总监的沟通。一边说一边将做出来的思维导图和相关证据出示给Frank。

Frank静静听完,明白了她下午问那个问题的缘由,于是回答:“这三个人都是本科学历,有多年工作经验,智商经验都在均值。”

赵慕慈:“那就更能说明这三人绝非脑残骗子。”

Frank点点头:“幻彩公司内部是否存在瑕疵,只能他们愿意自己说出来。你不要主动去追问。”

赵慕慈点点头:“嗯。”

Frank也跟她同步了白天和方律师一起调查的收获。说完拿出手机翻出一张照片:“你看看这款肉酱礼盒最近有没有在市场上售卖?以及潮乐公司这边有没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相关行动?工商举报,知识产权诉讼等等,这些都算。”

赵慕慈看过去,似乎是在一户人家家里拍下来的照片,扭扭歇歇,画质倒是清楚的。

于是笑着问道:“你偷拍的?”

Frank嘴角微动,不置可否。

赵慕慈看着这张图片,立刻打开电脑搜索起来。约莫三分钟左右,只搜到一则报道,日期大约在两个月前,大意是潮乐公司针对市面上突然出现的假冒产品,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文中配图便是Frank手机中这一款肉酱包装。

赵慕慈顿时推演起来。图片在张某家里发现,张某负责潮乐公司货物运输,潮乐公司发出假冒产品预警,张某有没有可能是这批假货的制造者或销售者?

李某是张某的女朋友,王某是李某的姐姐,张某和王某也应该认识,那么张某有没有可能也参与制假或售假?否则仅凭一条五千多块的项链,还是别人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塞进包里,何至于令潮乐公司将其指控为诈骗犯?况且有没有金项链这回事都难说。

如果真的是王某丈夫讲的那样,这么明白的道理,王某丈夫聘请的徐律师不可能不明白,事实充分明白,完全可以让王某脱身,又何必将这些消息透露给幻彩的代理人?

赵慕慈觉得自己似乎看到了事情的原貌:张王李三人互相勾结制造与潮乐公司包装标识相同的肉酱,投入市场牟利,侵犯了潮乐公司的知识产权,也使得产品质量处于无法监控,潮乐公司商誉可能遭受损害的风险之中。潮乐公司大概已经发现了相关线索,正准备采取行动;

与此同时,潮乐公司内部正在进行高层决策调整,随之广告策略也从之前的大手笔进行营销转为“低成本,好味道,好口碑。”对于销售公司主导,由母子两家公司签订的广告运营合作协议,不准备承认和受其约束。

在幻彩公司申请诉讼保全,冻结两家公司账户资金后,潮乐新的决策层既不想继续承认与幻彩的广告合同,又不愿承担违约的责任,于是要张王李三人扮演骗子角色,帮他们脱身,相应的对价是,张王李三人涉嫌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潮乐一概不作追究。虽然冒充骗子背锅也免不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比起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罪名,显然是要轻一些的。两权相害取其轻,张王李再不情愿,也只好认了。

又或者……赵慕慈暗暗思忖,张王李制假售假这件事本身,潮乐也未必就掌握了很有力的可以将其一举歼灭的证据,只不过三人做贼心虚,潮乐之需要稍微出示一些证据,再加上心里博弈,要他们就范自是不在话下。

一石二鸟,妙啊!

赵慕慈沉浸在一种兴奋和欣赏中。倒不是她忽然倒向了潮乐,而是对于一些明显充满了高智商和高水准的操作,不管是来自己方还是来自对方,都会令她产生欣赏的感觉,只不过根据情形和场合,有时不表现出来罢了。

为了进一步求证,她分别查证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侵犯知识产权伪造公文印章、诈骗等行为在刑法上的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最高刑为,销售金额在两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外还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分别处三年、三年至七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假冒注册商标,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三年以下或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印章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诈骗数额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那么,与幻彩公司之间的合同标的高达两千万,那不是要无期加没收财产?这样的话,这款为三人量身定做的罪名比其他所有的罪名都要重,这还有搞得成“一石二鸟”吗?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识产权的罪跟诈骗罪良性程度差不多,这三人能答应吗?

这……难道是她推错了?还是她错失了什么信息?

有点不甘心,于是再次搜索与合同诈骗罪有关的司法解释。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发现一则最高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有这么一条:“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如果是这样,那就解释的通了。

具体而言,张王李三人在本次合同诈骗中获得的利益为游戏礼包码,这种礼包码一般为游戏公司为吸引用户的赠送品,其生产成本对于游戏公司而言大约就是后台的几行代码。对于虚拟商品的定位还是要看其功能和市场均价来确定。

然而与幻彩公司合作的游戏公司并不允许其发行的礼包码进入交易市场,所以不能形成一个合法的市场和市场价格;虽然玩家之间会私下进行倒卖交易,但这种灰色市场既不会被游戏公司所承认,也不会被法院所认定。即便是灰色市场,由于礼包金额一般都不会太高,所以大量倒卖获利显然不太可能。

这样推测的话,对于张王李与幻彩之间签订的标的额为两千万的合同诈骗,在具体认定诈骗金额的时候大概不会太高,甚至由于游戏礼包码并非合法流通的商品,不被法院认定为诈骗金额都有可能。这么一来,三人面临的罪责刑罚就很轻了。

这样就通了。

赵慕慈笑了,忍不住要跟Frank分享,一扭头正待诉说,发现他一只手支在椅子扶手上,单手扶额,似乎睡着了。

赵慕慈咽下到嘴边的话,合上电脑,打量起他来。

Frank闭着眼,双目掩在手下;屋顶的灯光在鼻子上洒下阴影,嘴唇线条明显,泛着暗暗的光泽。面色白净,神情平静,又带着一丝说不出的吸引力。鼻息声有些重,若有若无的酒的气味逸出来。

赵慕慈静静地看着他,似在观察一座雕塑,又似在出神。

毫无预兆的,Frank睁开了眼睛,眼中带着些许烟雾,看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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