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华军正为合同的事头疼,听到郑道说合同无效精神一振。他打量着郑道,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看起来有点面熟,就道:“你是哪个车间的,叫什么名字?”
郑道对罗华军他们颇为尊敬,从2000年被职工推举为代表,向各级政府部门反映青纺的问题开始,他们为这个问题奋斗整整十年。他们到过石城,甚至到过北平,去过几乎所有可能解决问题的部门,而且他们每个星期二、四两天必到区里面去,等待结果。前世他们到石城上访的时候,为了节省费用,经常到郑道家借宿。
在这个过程罗华军他们受过威胁,挨过打,受过金钱诱惑,甚至不得不和老婆离婚,但他们始终没有退缩。2010年斯耐德公司将青纺厂的地皮以亿出售,年时间地价暴涨了40多倍。这事终于被捅上报纸,并被众多媒体转载,引发空前关注。在国家强力介入的情况下,青纺厂的问题才彻底被揭开。
对罗华军他们的执着,郑道不是特别理解,但发自内心的尊重。
郑道镇定自若地道:“我是郑建国的儿子,我叫郑道,现在石城艺术学院上学。经委的人告诉你们,合同是无效的。这不对。我们厂1995年改制,厂里的职工都入了股,按照《公司法规定,涉及公司的重大决策,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彭云龙没有召开股东大会,没有得到股东授权就将公司卖给其他厂,这种合同在法律上叫无处分权合同。如果购买方不知道内情,是善意的收购,那么合同确实有法律效力。但我们青纺厂价值一两个亿,但彭云龙却以2000万的价格卖给施耐德,双方明显是串通的。根据《合同法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处分权合同无效。要是打官司的话,我们肯定不会输。”
罗华军见郑道说得头头是道,大喜过望:“你说的可是真的?”
在郑道穿越前几年,有一部红透中国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其中有个情节是大风厂厂长蔡成功未经工人股东的同意,私自将公司全部股权质押给高小琴的山水集团。大风厂还不起该笔借款,半年后,按照千分之四的利息算已经达到了000多万。山水集团起诉至京州市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将大风厂股权直接归山水集团所有。大风厂工人认为自己的股权被蔡成功搞没了,拼死不同意拆迁,继而产生尖锐矛盾。
郑道跟朋友讨论过这个问题,大风厂和山水集团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山水集团和大风厂的合同是善意的,并没有主观上的恶意。如果山水集团和蔡成功是串通的,有主观上的恶意,那么合同就完全无效。不过电视剧中法院判决明显有问题,正常情况下,法院绝对不会将大风厂股权直接判给山水集团,只会判决山水集团享有蔡成功和职工所持大风厂股权的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如果大风厂卖掉,那卖掉的钱优先偿还给山水集团。
青纺厂的情况有些不同,彭云龙将资产数亿的青纺厂以2000万的低价卖给斯耐德公司,是典型的恶意侵吞国有和职工资产,这种合同在法律上无效。
郑道对此十分肯定:“是真的。你们可以查《合同法,这是第52条的规定。”
罗华军见郑道连具体是哪一条法律都说出来了,知道这事假不了,激动地道:“好好好,要是你不说,我们今天就被他们给蒙了。”
“妈的,我早看出来经委的人不是好东西了,他们跟彭云龙他们是穿一条裤子的!”
“我们找他们去,要是他们不管,我们就找更上级的领导。”
“找他们有什么用?以前彭云龙经常拿厂里的钱招待他们,送他们老婆孩子出国玩。我们找市里面反映都不起作用,还是去省里反应比较好!”
“对啊,就应该去省里,他们凭什么卖我们厂啊,我就不信国家不管。”
郑道微微叹了口气,想起电视剧《天道中的一句话“传统观念的死结就在一个‘靠’字上,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靠上帝、靠菩萨、靠皇恩……总之靠什么都行,就是别靠自己”。这句话当然比较偏颇,但也指出国民性中的一些问题。青纺厂已经到了这步田地,大家还在想着寻找青天大老爷,让青天大老爷给自己做主,没想过利用手里的股份罢免彭云龙。
当然,郑道也知道这不能全怪罗学军他们。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情节,老囚犯布鲁克斯因为在狱中表现良好而得到假释,可他在被释放后不久自杀了,吊死在政府为照顾出狱囚犯生活所提供的招待所内。因为他在监狱中生活得太久,已经无法适应外面的社会了。电影中摩根弗里曼说:“这些墙很有趣。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地,你习惯了生活在其中;最终你会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这就叫体制化。”
罗学军他们就是如此,他们一直生活在青纺厂,一直生活在这个体制中,思维已经固化。有了问题,他们想到的就是上访,去找上级反应情况,要是上级不行,就去找上级的上级。他们根本没有想过跳出这种框架,用另外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郑道记得在今年年底,斯耐德公司会宣布已经买下青纺厂,并雇佣大批的保安人员和社会流氓强行进入青纺厂,与护厂工人发生冲突,导致两人重伤一人被打死。由于事情闹得太大,引起了上面的关注,施耐德收购青纺厂的合同政府被取消。不过这并没有挽救青纺厂的命运,2002年下半年青纺厂破产拍卖,以1500万的低价卖给施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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