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
陆时亦久居别山,见过的女人不过几人,他摘下手腕上的念珠,在指间熟稔的掐动把玩几下,同样深黑的眸瞳一闪一动,眼前浮现出女人清冷决绝的影子,他记得,她说:“好啊,下辈子吧……”
“是她啊……”陆时亦邪肆的勾了唇梢,一转念,他微眯着眸子,别有深意的说:“大哥,被我瞄准的人,是逃不掉的。”
陆时顷看着他手上的那串琥珀念珠,整整一百零八颗,每一颗都油润欲滴,没有一丝裂隙,当初他出院时,将它送陆时亦,是为了提醒他,戒杀。
“是吗?”陆时顷挑起唇角,若有似无的弧度,“我是第一个,她就是第二个。”
拨动珠子的声音乍然停住,陆时亦匿住眸底的复杂颜色,玩世不恭的说到:“大哥,说好以后都不提这事了,早知道你这么记仇,当初那一枪……”
他用手指比作枪,抵住自己的太阳穴,“就应该打这里。”
两年前,陆氏里的争权夺位已趋近白热化,受人挑唆的陆时亦,在开枪的刹那,才意识到自己中了离间计,可子弹已经破膛而出。但也因他这一秒的迟疑,击中的是陆时顷心脏左侧一厘米的位置。
一个月后,他将自己名下持有的5%陆氏股份,无条件转让给他,自愿退居别山,看守军工厂,只说将功折罪。
这百分之五,听起来是很小,可乘以陆氏资产的巨大基数,实则代表着数百亿的资金。
提及旧事,陆时顷再无多言,与陆时亦擦肩而过时,沉着黑隧的瞳眸,冷声警告一句,“时亦,不是你犯什么错,我都可以原谅。”
*
入夜,回南城的路上。
周见程坐在副驾驶,原本俊逸的脸上多了几分雨雪侵蚀的沧桑,自己这一周的过得实在是……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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