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
父子两果然一模一样。
看来这岛上有鬼的传言是根深蒂固在人们的心中。
停顿了几秒,陈健还想继续问下去。
“叔,你见过?”
三叔摇摇头,“你见过。”
陈健眉头一皱,这一家人确定不是要和他闹着玩?
“我?”
“你小时候。”
这种骗人的把戏经常听人说,传言九岁以下的孩子第三只眼睛还没闭合,能看见大人看不见的东西。
这种看不见的东西指什么?
就是人们心照不宣的鬼。
“小时候的事儿我不记得了。”陈健当年与爷爷分别的时候,爷爷告诉他之前发烧,脑子里的记忆全烧没了。
“不记得好啊!你爷爷就是不想让你记得。”三叔这话说的意味深长。
说到这,把陈健整抑郁了,掏出口袋的香烟,看看还剩最后两支。
抽了吧,一了百了。
递给三叔一根,自己也点上。
吞云吐雾的时候最解烦,之前小说卡文的时候,陈健能连着抽好几根。
“你小子像你爸,贼大方。”
对爸这个字陈健非常陌生,好像就没从自己嘴巴里吐出过这字。
抽烟的时候,顺手递给朋友一根,这在城里是常有的事儿。
陈健知道自己的父母都不在了,正因如此他的成长才如此的独立坚强。
从安安稳稳的寺庙里还俗,过上随心所欲的码字生活。
“来来来,尝尝婶的手艺。”
三婶麻利的从厨房端出两盘菜,青椒鸡蛋和麻辣豆腐,看上去就很好吃。
“整点花生米,把我的酒拿来,和小健整两杯。”三叔这酒是每半个月让来岛的船夫稍的,每天定量,怕喝多了后面几天没得喝。
“小健儿,本来婶该杀只鸡给你吃,这不......太冲忙,所以也没来得及......”说着三婶又开始抽泣,自己个儿伤心起来了。
“不不不,三婶,我喜欢吃素。”
陈健确实喜欢吃素,可能是从小在寺庙的耳独目染,对其一生都有些影响。
“我喜欢吃肉,啥肉都喜欢。”二毛整了一个略显破旧的背包走了出来,一屁股坐在桌前,拿起筷子就往嘴里扒。
三婶满眼不舍的看着二毛,随身坐了下来,“等躲过了这一劫,就回来啊。”
“不回,我要跟健哥走南闯北,去大城市见识,再也不回这害人的破岛。”二毛说的极其快,没嚼碎的米粒撒欢的喷出来。
“出去了,听你哥的话。”三叔就这一句,说完一杯酒仰面下肚。
父亲大多是这样,对自己的孩子没有过多的语言,所有的爱都藏在酒里。
陈健的酒杯一直没空,他不想喝,确切的说是不想这个时候喝。
酒量这东西大都看天赋,有的人一杯就找不着北。
吃饱喝足,天色渐暗。
再不走就没时间了。
“出发。”二毛精神抖擞,拍了拍撑饱了的肚子。
三叔带路,三人一行到了村子背面的岛边。
在一个浅浅的山洞里找到了被树荫覆盖的很好小船。
藏了十五年,船体显得非常破旧不堪,开裂的木头发出怪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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