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走边聊。
叶庆以经有了留下二人的打算。
而胡昭与赵云与他也是越聊越投机。
最后知道了三日前的那一战。
听完后惊骇不已。
对叶庆更是刮目相看。
还有种敬佩。
以十六岁的年龄,带着城中的将士反扑,日夜两战,尽斩敌三万。
简直前无古人。
如果不是亲自见到那座京观。
他们都有些不敢相信。
“兴夏公子够豪横,如此多的连弩,别说是一县一郡,就是一州之长,也造不出这么多的连弩。
即使是帝国,想一次使用万弩也是少之又少。”
胡昭听完叶庆等人碾压鲜卑的人方法之后,脸的笑容更是灿烂,直言道:“就是当年李陵将军五千步骑转战草原,与匈奴主力交战,也才使用了一千架弩而以。
兴夏用万弩连发,我想鲜卑人一定死得很憋屈!”
可不是憋屈!
骑兵被步卒压着打。
全程没有反抗之力。
哪怕是攻营也被堵着出不来。
“哈哈哈,活该他们出不来!”
众人闻言皆放声大笑。
敌人憋屈,我们就痛快。
“兴夏未雨绸缪,也只有他才有此远见,换个人早拿这些钱囤在地窖里了!”
赵云也中夸道。
心里则在计算着,叶庆这得花多少银子。
叶家的财力,恐怕都比得中原腹地的世家了。
跟那老财主一对比。
赵云觉得叶庆这样的人才是干大事。
才是有魄力的。
为了一城的安危,将家财全部用来打造救城救民的武器。
这样的气度还有远见,实在是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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