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的疯子!”男人暗骂一声。
他本想着站在路中间,能把宝马车逼停,可是那个人竟然跟疯子一样。
要不是他反应的快,说不定就被撞死了!
男人叫王正,但知道他的人都叫他蟋蟀,他是SG集团的一名杀手,有过8年的佣兵经验,他专门负责龙国的暗杀行动。
就在一个小时之前,他收到了集团的消息,说是要他活捉一个名叫刘风的人,并且给出了一个公司的地址。
消息还说,如果刘风反抗,就将其杀害。
蟋蟀从地站起身,看向那台宝马车。
车门开了,一个穿着白衬衫的年轻男子从驾驶室下来了。
男子很高,长相英俊,皮肤是小麦色,跟那些电视中细皮嫩肉的小白脸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人。
他显得更有男人味。
他应该就是刘风了,外形特点跟消息里描述的一样。
刘风朝这边看了过来。
蟋蟀伸手掏出了腰间的45USP手枪,并且从口袋中拿出了与手枪配套的消音器。
这把45UPS手枪采用的是9毫米鲁格子弹,射速快,而且枪身重量轻盈,只有720克。
在进行刺杀时,这把手枪安装消音器之后,能将枪声压到最低,从而不引起别人的注意。
50米范围内,这把手枪的杀伤力巨大,是用来刺杀时不二之选的武器。
蟋蟀不急不慢地旋转着消音器,一双血红的双眼死死盯着不断靠近的刘风。
“你是谁?没听说过好狗不挡道吗?!”刘风大声说道。
蟋蟀感到有些惊奇,要是一般人看到自己手的武器时,肯定会吓的四处逃窜。
但为什么眼前这个年轻人一点都不怕?而且还敢挑衅?
这人心里素质不简单!
蟋蟀举起手枪,枪口对准了刘风的心脏。
他是一名专业的杀手,曾经在一栋大楼里一个人消灭了一支20余人全副武装的队伍。
子弹如果打在心脏,会让受到攻击的人瞬间死亡,而且不会溅出太多的血液。
比瞄准额头的击杀方式要好多了。
“你是叫刘风吧。”蟋蟀问道。
“是我。”
“如果你乖乖听话跟我走一趟,那你就不会受伤。”
刘风听到蟋蟀的话之后,冷笑一声,反问道:“如果不听你的话会怎样?”
“你会死!”蟋蟀说道。
刚说完,他就扣动了扳机。
一向做事果断的他认定眼前这个年轻人不会投降,所以只能根据消息的要求来做。
反抗就杀死!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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