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节亲手拍开一个酒坛的泥封,浓郁的酒香瞬间喷涌而出。
草原上的男人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喝酒,无论是蒙古人还是汉人,美酒都是打发漫长无聊时光最好的饮品。口外较为富裕的生活也使得人们可以比较容易的获得各种酒水。当然,酒和酒的区别是很大的,例如苏木沁板申中最常见的就是用红薯酿制的红薯烧,太平堡中最便宜的是地瓜烧,也叫土豆烧,比它好的是杂粮酒,是由各种杂粮酿造而成的烧酒,酒味差异较大。更高级就是高志节命人抬出来的这几坛了,太平堡特产高梁烧,是高粱米酿造而成的,真正的粮食酒。
酒香很快就把所有男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来,大家都停下了手中的活计,看向高志节。
“各位兄弟们!”高志节接过仆役递过来的一个酒碗,从酒坛中倒出一碗酒,“大家都忙乎一早上了,现在休息一会儿,吃口饭,喝点酒。”
众人都是一愣,之前说的是营地收拾好后统一吃早饭,现在怎么提前了?可看到高志节身后的仆役抬来的大锅和锅中还冒着热气的羊肉,所有人还是发出了一声低低的欢呼,放下手中的工作聚拢了过来。
高家家丁还有些许胆怯,镖局的镖师和趟子手可就不客气了,纷纷挤到锅前,把手中的大碗伸过去,让高家仆役从锅舀肉。
“来块大的,不要肥的!”
“你懂个屁啊,肥的才好吃,下一顿饭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吃上,不吃点肥的能顶得住?”
“就是就是,这羊肉肥的才香,吃了才顶饿!”
高志节没有阻拦大家的争抢,只是笑着说道:“别急,别急,羊肉多的是,管饱!”说话之间,就又有三大锅羊肉端了过来。
“高老爷,这顿怎么这么大方啊。”有镖师从碗里挑起一块肥美的羊肉块,一边扔进嘴里大嚼,一边含糊的问道。
“各位兄弟们一会儿要打硬仗,我怎么能连点肉都不舍得呢。”此时此刻的高志节显得十分客气。
他当然知道这名镖师是在明知故问,高家商队突围在即,自然不能再赶着牛羊群缓缓前进,牛群要当火牛阵用,羊群中的大部分要被宰杀,请大家吃肉不过是做个顺水人情而已。
想到这里,高志节就想要骂娘,离开太平堡时根本就没想着要快速鞣制大量的毛皮,现在突然要宰杀上千只肥羊,剥下来的毛皮根本没时间也没原料处理,只有丢弃在营地后边。
高志节的心在滴血,这些皮毛如果运到口内,马上就能变成白花花的银子!现在却只能扔了!
“我一定要让一丈红付出代价!”只不过这话,高志节不敢说出口,天晓得现在这帮人里面有没有一丈红的眼线。尽管在离开太平堡之前已经反复考查过多遍了,可没人敢保证队伍里没有一丈红的眼线。
毕竟马匪想要收买人心太容易了,在这个法外之地的口外草原,不杀你难道不是最好的收买方式吗?
看着这些人如风卷残云般的把一碗碗羊肉倒进嘴里,高志节努力克制着心中的痛苦,脸上堆着笑,招呼仆役们把羊杂碎端过来。今天这几锅羊杂碎堪称豪华版,剔完肉的羊骨头全部加入了羊杂碎中,一点没浪费。
既然连羊肉和羊杂碎都敞开吃了,馍馍更不在话下了,在高志节的身前就摆了堆成小山似的黑面馍馍。除了肉和馍馍以外,每人还分到了一碗高粱烧!自愿报名参加选锋队之人,每人额外还分到一小坛!
有酒喝肉管饱,自然士气高涨,特别是选锋队员,个个喝得双眼通红,看向山包的眼神中也充满了鄙视。区区几十骑马匪,就算有些许火器,又能如何?现在报名参加选锋之人已经达二百有余,加上威力无比的火牛阵,就算最后不能把马匪围歼在山包之上,起码也能重创他们。
想想高老爷开出的赏格,一颗马匪人头就值50两!头目的脑袋更是值100到500两!战阵搏杀,除了本事,运气也很重要,要是运气来了,真砍下颗头目的脑袋,那就不用再来这口外草原上过刀头舔血的日子了。
几百两银子足够在口内买十几亩地盖几间房子再娶个姑娘的了,要是运气好还能省下点钱买头牛或是骡子,那可就是神仙日子了。
不少选锋队员幻想着未来的幸福生活,不由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相比山下的热闹,山上的马匪吃早饭时要安静的多,也要简单的多。
加了奶酪和炒米的奶茶,就着冷手把肉别有一番滋味。上到一丈红、张亦隆,下到在临时营地里帮着做饭的侍女,吃得都是一样的食物。
“大当家的,”肩上扛着三眼铳的少年凑近一丈红身边,小声问道:“那个张大人靠得住吗?”
少年有一个很有些诗意的名字,郭少白,只不过他对于识文断字没一点兴趣,只是喜欢天天摆弄火器。身为马匪中的六把手,他本来是要带着9名手下死守峡谷的,现在却被一丈红叫到了山包上,守峡谷的任务完全交给了还在布设导火索的张亦隆和他的部下。
“行也得行,不行也得行,”一丈红把一块啃光的羊骨头扔下山坡,“我们人手太少了,绊马索对发狂的牛群不一定管用。”
少年有些不以为然,“就凭他埋几个铁疙瘩,我是信不过。我觉得……”
“行了,你是老六,就别瞎操心了,管好你自己的事就行了。”一丈红打断了少年的抱怨,“火药做准备好了?”
少年一拍肩头的三眼铳,“大当家的,放心吧。”
一丈红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默默的注视着山下。
山上山下,这是最后的和平与宁静了。
枭雄之明末争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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