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年来,围绕着这片葡萄园,发生了很多堪称传奇的故事。
最为传奇的是一百多年前,这座山庄被人一把火烧的干干净净,连葡萄园也被烧毁。
但几年之后,一座新的山庄又建立了起来,而且经过大火肆虐后,这片土地上葡萄似乎发生了某种变异,酿出的酒比之以前更加的甘醇……
“另外,余小姐刚才有句话说错了……”
孙怡贞道:“说到这种紫色郁金香的时候,不应该说产量,而是存量。它来自于火凤山庄被烧之前,距今已有一百多年,据我所知,它现在的存量不会超过一百只。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今天喝了它,那么这种被称为液体黄金的绝世佳酿,它的存量就会少一只!”
液体黄金?
麦穗眼睛不由瞪的老大,这也太夸张了吧!
余小米倒是没什么感受,笑道:“紫色郁金香吗?名字倒是挺好听的……”
孙怡贞道:“余小姐,这种酒不仅仅是珍品,就存世量而言,说它是孤品也不为过。所以,我们还是换其他的酒吧。毕竟只是小酌,就这么喝掉的话,有点太可惜了。”
可惜吗?
其实她一点都不觉得可惜……
酒嘛,这东西最大的意义,就是拿来给人喝的。
尤其这种堪称孤品的绝世好酒,在她看来,它最好的结局,就是喝进自己的肚子!
美酒配佳人,没毛病。
然而她心里很清楚,这酒真不是自己能喝的,又或者说,至少不能在这种环境下随意喝掉。
她和余小米是初次见面,虽然人家不在乎这瓶酒,可自己却不能不知分寸。
这就和交浅言深是一个道理。
最后在孙怡贞的一再坚持下,余小米还是换了只普通的红酒。
正如孙怡贞所想的那样,余小米并不在乎喝的是什么酒,紫色郁金香也好,普通的红酒也好,在她眼里都是用来助兴的酒精罢了……
孙怡贞已经大致猜到余小米的背景和身份,说话的时候便格外的注意,甚至不乏小小的迎逢,但很快她就发现,其实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余小米是个简单的人,抛开身份不提,她就是个很纯粹的医学研究者。
说话也是直来直去,没有故作的矜持,也没有刻意矫饰的高傲。
不知不觉间,孙怡贞就喜欢上了这个女孩。
这是她所见过的女性当中,最为纯粹的人……
一个纯粹的人,往往能得到大多数人的喜欢,哪怕那些心里藏着阴暗的人也不例外。
因为和这样的相处起来会格外轻松,不用担心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小米,怎么没见蔺平安来吃饭?”
几人边喝边聊,麦穗不经意的问道。
“他啊……”
余小米撇了撇嘴,道:“他不吃饭的。”
麦穗呆了呆,道:“不吃饭?什么意思?”
余小米这才发现自己说漏了嘴。
自从植物园里各类神奇植物越来越多,蔺平安来餐厅的次数也越来越少。
不是他已经达到餐风饮露,靠西北风就能填饱肚子的境界,而是植物园里可供他维持身体机能的灵植越来越多。
相比起灵植,这个世界的普通食物虽然可能味道更美,但两者所蕴含的能量却有天壤之别。
蔺平安暂时无法吸纳恐龙化石里的天地元气,但却不妨碍他从灵植中获取能量。
这样至少可以保证他在这个元气近乎干涸的世界里,维持自己的身体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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