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建始殿的廷议(1 / 1)天上的小青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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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城北广夔门

重新配戴安远将军印绶的于禁,一扫往日阴霾,趁着阳光明媚,踏上了北往邺城的路途。

虽然他从位亚九卿的前后左右四方将军降级成了杂号将军,但杂号的“将军”也是“将军”,属于统兵大将,地位远在偏、裨将军、诸中郎将、都尉、校尉、牙门将之上,尊隆不易轻授。

因而他的出行配备前导车、殿后车,以及随行扛着棨戟的骑吏、举着象征将军主将身份的牙旗的护卫,仪仗队伍相当可观。

这次去邺城,于禁是去看望故人武皇帝的。

建安十八年,汉帝以冀州之河东、河内、魏郡、赵国、中山、常山、钜鹿、安平、甘陵、平原凡十郡,册立武皇帝为魏公。锡以玄土,苴以白茅,爰契尔龟,用建冢社,建魏公国,都魏郡邺城。

建安二十一年,汉天子进魏公爵为魏王。

建安二十五年武皇帝崩于洛阳,后安葬于魏都城邺城高陵。

现在于禁要去高陵向曹操的神灵汇报他回来了,回归了魏国,并且天子宽恕了他败军失节的罪行。

然而于禁不知道的是他前脚刚离开洛阳,后脚曹丕就在建始殿大会公卿群臣接受大臣们的恭喜祝贺,祝贺东吴使者赵咨上奏孙权愿意称藩臣服于大魏。

甚至俘虏三人组当中的东里衮、浩周都在,却唯独缺少了于禁。

这里面的含义不言而喻。

“陛下应天受命,受禅于汉,君临万国,罔不臣妾。今有故汉骠骑将军、南昌侯孙权,遣使奉章谒阙称藩委质为臣,实乃陛下盛德明著,光照天下之显兆。可喜可贺,臣等谨为陛下贺!”

太尉、魏寿乡侯贾诩,司徒、安乐乡侯华歆,司空、乐平乡侯王朗三位重臣作为三公率领列侯、九卿、将军、吏两千石、侍中、议郎、博士向皇帝曹丕祝贺敬酒。

御座高台之上,面对冠带朝服,手持酒樽黑压压拜服一片向自己祝贺的公卿群臣,曹丕只觉胸中一种长期压抑的憋屈一扫而空,他的虚荣心获得了极大的满足

父王曹操能当上魏王,建立魏国,是因为从尸山血海当中杀出一步一步取得了最高权力,董承、伏完、袁绍、袁术、吕布、陶谦一个一个曾经挡在他面前的诸侯豪杰,纷纷落幕,唯刘备、孙权除外。

而世人眼中,他曹丕能继承魏王大位,当上皇帝仅仅因为他姓曹,是曹孟德的儿子,于此之外全部是野心家的“彼,吾可取而代之”。

他没有父王曹操那样的丰功伟绩和巨大威望,曹丕很清楚,所有人都清楚。

看似平静的水面下暗流涌动,不服他的人多了去,立足未稳,为此他不得不同意采纳陈群的九品中正制来收买世家大族,让他们闭嘴。

现在他不光是利益收买,他也能做一些成绩让世人看看,他曹丕不是一个靠父荫庇佑毫无建树的平庸无能的二世主。

他有能力完成武皇帝的遗志。扫灭吴蜀而一天下!

然就在这其乐融融,君臣同相庆贺的热闹氛围中想起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陛下!臣晔窃以为吴绝在江、汉之表,无内臣之心久矣。陛下虽齐德有虞,然丑虏之性,未有所感。因难求臣,必难信也。彼必外迫内困,然后发此使耳,可因其穷,袭而取之。夫一日纵敌,数世之患,不可不察也!臣……”

“够了,刘侍中,君之见解,朕心已是明了,这件事朕意已决,君勿复再言!”曹丕的声音很冷厉,但措辞却很克制,也没斥退刘晔下殿,雷声大雨点小一点没有恼羞成怒的样子。

见刘晔俯身作揖一拜叹了口气,无奈地后退回班列席位上,曹丕也舒了一口气,他不想和刘晔把君臣关系闹僵,更不愿看到这个时候有人闹事。

他曹丕自认是一个有点好面子、有点矛盾的人,但并不代表他是一个愚蠢的人。

孙权投靠的真心程度究竟如何?身为魏国的决策者的自己真的认为孙权会投降吗?

开玩笑!

肯定不会,建安十三年赤壁之战的时候,孙权还不到三十岁,就敢对抗不服父王曹操,到了如今,他怎么会看得上自己呢?

虽然大家都是二世祖,但人与人之间还是有差距的,他不过是个标准的官宦子弟,孙权与己相比,不知道厉害到哪里去了,人家可是久经大风大浪依旧能谈笑风生的人物。

那么,既然明知孙权只是暂时的委曲求全,那为什么还要慕此虚名呢?

曹丕当然有自己的理由:我泱泱大国,人家来称臣,我不但不接受,反而还对他用兵,怕是会伤了后来者的心。

他需要孙权称臣带来的荣耀,给他称装点门面,给他的政治威望添砖加瓦,而侍中刘晔看重的是国家的实际利益。

两者本没有什么冲突的地方,只是侧重点不同罢了。

“孙权识天命,知人事,远在江左却心慕朝廷,遣使奉章,我大魏胸怀广阔,不计前嫌,同意孙权为为臣。以诸卿之见当以何官职封赏孙权?”

同位于中上的官爵一样司马懿在朝臣的班次当中也处于中上的位置,这是一个非常不错的位置,在这里他离皇帝不是很远又不是太近,刚好可以在“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中以旁观者的身份观察这次廷议的讨论。

在他看来他文士是曹操的面具,曹操骨子里是一个杀伐果断的一代猛人,然则曹丕买椟还珠,竭力想做出一幅能谋善断的明君形象实际骨子里的确确是个文士了。

不用想也知道刘晔的策略才是最佳选项,曹丕此次决策是失误的。

其原因,呼之欲出:因为他在这个决策中,没有分清楚重点何在。

曹丕和刘晔的意见分歧,其实是对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的考虑。

曹丕看中的,是大国的风度,是接受孙权以后,对后来者的示范效应;而刘晔看中的,则是夹击东吴的机会,这种机会实在太难得,不应该因为爱慕虚名而轻易错过。

双方说的都占理,这种时候,应该如何取舍?

司马懿自己的答案是:看可重复性,如果某个选项要因为一个罕见的机会才能出现,很难重复,而且代价可以承受,那么,就应该优先去做。

往白了说,孙权称臣纳贡的机会年年有,而能和西蜀一起夹击东吴统一天下的机遇,失去了就再也寻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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