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 魏王曹晔(1 / 1)路费太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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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初,失踪二载的魏王曹晔庶子,扶风郡王曹凤瑜横空出世,在陵州有了音讯,引起天下震动。

传言,三年前曹凤瑜回祖地祭祖时,半途被仇家杀害。那些原本与魏王结仇不共戴天的人家,得到曹晔子嗣被杀之事后欢天喜地,如庆国般热闹,现在却如丧考妣,抱怨天道不公。

中原占据天下武林腹地,名震天下的名门正派多数来自中原,而这中原之主便是那位庙堂与市井口碑皆差的魏王曹晔。

市井百姓常说在藩王的地盘儿,藩王就是土皇帝。皇帝高高在上,远在天边,藩王杀起人来如草芥,捏死蚂蚁般简单,武林盟主就是藩王看管武林的棋子罢了。

有位不世出的山林隐士曾言,若是把大章王朝的版图看作是一条龙脉,央安城虽处龙心,但五行缺水。龙喜水,无水不欢,迟早会亡,而泽济两州五行富水,这条‘龙’早完要向曹晔讨碗水喝。

这种现在来看难以置信的谶言,在大章九道二十四州内传的风言风语,议论之声在庙堂,在市井,在百两价的青湖酒里,在一文钱的大碗茶里。

谁都不知道这位疯子的来历,其样貌也无人知晓,甚至不清楚这句话发源何地何时,就这么平地一声雷炸响在元正十八年,闹得满城风雨,人声鼎沸。

皇帝柳彰并未因为此事对魏王心存戒备,心生隔阂,这件事就如同十七年前那件伤及大章柳家气运的‘那件事’一样,石沉大海。

不管多少逆耳忠臣冒死直谏,折子如山,皇帝柳彰从未表态,选择无视沉默。

……

此时的‘弑君者’‘中原之主’的魏王曹晔,站在凌顶山脚下的王府门口,等待着失踪两年之久的‘庶子’归来。

经历过人生起起伏伏的他,并没有把太多作为父亲期盼儿子回家的情绪在脸上表露出来,只是将一只手握拳负于身后,拇指摩挲着其他四指。

虽多年远离沙场,但那种统帅二十万大军的气势犹存,看惯死亡的眼神遮掩不住思念与期待所交织的神色。

虽说快要到天命之年,鬓角却生几缕白发,一丝不苟的梳于脑后。他不喜扳指玉佩,更爱出自名匠之手的天下名剑,更爱将名剑赠英雄。

这两年来,他养的三百密探几乎倾巢而出,寻找返乡祭祖的庶子,竟然都一无所获的陆陆续续而归,不仅如此,更为离奇的是有一百余密探竟遭遇不测,被暗中杀害,那几缕白丝与此事有着莫大的关联。

若不是藏匿在陵州的密探发现了那位与扶风郡王样貌相似的小乞丐,不知又会白了多少青丝。

在他的左侧是雍容华贵的‘隋阳公主’柳雉,锦罗华服,凤簪盘黑丝,唇脂妖艳如花,在红润白皙的面容上如那雪地里流淌的鲜血,鲜艳夺目。

耳坠叮叮,发坠嘤嘤,冷若冰霜的站在魏王身边,高高在上,傲睨万物,年少时在央安城就有‘冷艳锯’之雅名,曾在‘婵娟榜’名列前三甲,令天下无数文墨骚客求见。

市井百姓传言,当年,‘诗圣’李慕白还未化臻入圣,皇帝柳彰也只是占据一隅之地的陈淮王。

李慕白游历婺州时,被陈淮王邀请府中做客,游玩中见到了独坐闲庭的柳雉,觉得惊为天人,念念不忘。

为答谢陈淮王的款待之情,醉酒后为柳雉写下一句流芳千古的名句: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都说李慕白无酒不欢,喝醉的状态如天上神仙风流倜傥,醉得糊涂,诗却更为洒脱豪迈。

陈淮王惊叹李慕白文采之余还笑骂这厮不风流不成活。这天下谁人不知李慕白诗性豪放洒脱,生活习性也是极为风流,这等轻薄言语所有人并未在意。

陈淮王登基为帝,邀请李慕白进宫做太子洗马的散官。直至次年皇帝宣布隋阳公主嫁给魏王后,李慕白便以‘游历江山’为由罢官离京。

那日,便是隋阳公主出嫁之时。

那年,太子洗马二四年纪,隋阳公主十八。

往事过眼云烟,可回味也可转眼即逝,可是未来可期。

谁又会想到平时里以‘仁义’服人的陈淮王会造反登基为帝,也不会想到那位吊儿郎当言语轻佻的穷酸诗人会化臻入境,成为‘诗圣’。也没有人会想到十三代忠良文武世家的曹晔会谋逆弑君。

这个世界意想不到的事情太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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