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会看看碰面后,先询问一番,看他会不会老实交代。
妃英理暗暗地开始分析这事情。
这么一来,事情很简单明了了。
待会等委托人过来后,看他能不能老实地把这件事情交代出来。
如果他有所隐瞒,那这案子她不接了。
毕竟委托人不老实的话,当他的辩护律师也是非常辛苦的一件事情。
如果委托人直接把案情都说出来的话,愿意配合,那这事情或许就没有表面的这么简单,事情的背后有一些隐情。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妃英理本人已经看过了很多次了。
烧毁证据,很有可能是不得已而为之。
也许,对方是被陷害的也说不定。
当律师这么多年,像这一类的案子妃英理自己碰到的数不胜数。
毕竟只要自己家里发现了一件沾血的衣服,还有沾血的菜刀。
一旦被警察发现。
十有八九就得坐牢了。
警察很忙的,万个警察要去管理这座三千万人口的城市,相当于每个警察得管一百个人。
警察哪有功夫帮你查这是不是冤假错案。
况且委托人居住的地方监控还坏了,极大地增加了调查难度。
也让栽赃嫁祸这事情,更加方便了。
刑警们手头的案子好几件,根本腾不出这么多的时间来帮你详细地进行调查。
如果不是什么轰动新闻的大案子,警方的调查力度根本就不会大起来。
还有,杀人动机方便,妃英理也觉得不对。
对方既然能拿得出来三千万日元去助人为乐,有必要在乎其他人的奚落吗?
恰恰相反,谁奚落谁都不知道呢。
一番思索下来,妃英理觉得林修是个好人,大概率被冤枉。
当然了,这些前提都是建立在待会林修过来之后,没有隐瞒地把案情跟妃英理说了。
如果不是的话,或许事情就没有妃英理想的这么复杂,人就是对方杀的。
在妃英理思索间,西餐厅的门被推开,进来一名引人注目的靓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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