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瑶。”
一进门,江夫人已经一脸欣喜的迎了上来,欢欢喜喜的瞧着她,笑道,“一阵子不见,瑶瑶又变好看了。”
温瑶今天将长发盘成了丸子头,露出了饱满漂亮的额头,五官很是精致大气。
“谢谢伯母夸奖。”她含蓄一笑,然后视线对上看过来的江致文,亲切的叫人,“伯父好。”
江致文笑着点头,招呼大家都入座。
走向餐桌时,温瑶微微凑近冯琼欢,随即夸张的惊叹,“呀,伯母的皮肤真是越变越好了。”
冯琼欢顿时捂着脸乐开了花,笑的爽朗,“就数你嘴最甜。”
“哪里,伯母的皮肤是真的好。”温瑶真诚的眨眼。
大家欢欢喜喜入座。
江致文和冯琼欢主坐。
江景深和沈凤雪坐在一排,温瑶自己坐一排,对面正好就是沈凤雪。
这还是时别六七年后,温瑶第一次再见沈凤雪。
女孩依旧是瓜子脸,模样出落的清秀可人,长长的黑色头发扎了一个低马尾,穿着再正常不过的白衬衣和牛仔裤,俨然一副大学生的打扮。
跟温瑶一身比起来,朴素的过了头。
对面的女孩似乎很是拘谨,坐在那里一直安安静静的,连头都没有抬起来看过温瑶。
沈凤雪旁边坐着的一边是冯琼欢,另外一边是江景深。
刚坐下来,冯琼欢就亲切的拉着她的手,脸上带着温柔的笑意,“凤雪啊,你不必拘束,你是景深的未婚妻,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说起来。
这桩婚事还颇有渊源。
沈凤雪的爷爷救了冯琼欢的父亲,沈凤雪小时候又阴差阳错的救了冯琼欢。
冯琼欢本就是爽朗的个性,因为两命的渊源,喜欢沈凤雪喜欢的不得了,直接就给江景深和沈凤雪订了婚。
后来冯琼欢曾意欲将她直接接到江家来读书和成长,但奈何收养她的那家人死活不同意。
最后冯琼欢没有办法只能每年给那家人打钱,以让她生活的好一点。
“凤雪,这是温瑶,景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
沈凤雪微抬头,眼色略瑟的看了她一眼。
温瑶正要朝她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女孩立马就把头低下了。
温瑶,“.....”
她转头看向江景深,目光示意,你未婚妻胆子好小哦。
江景深眼神淡漠的直接将她当空气。
温瑶,“......”
不能生气不能生气,这家伙又哪根筋不对了???
许是夫人对沈凤雪全程照顾有加,生怕她吃不饱,会尴尬,又许是沈凤雪没有察觉到一丝大家对她这个从小县城来的人的恶意。
饭后,她整个人明显放松了不少。
温瑶因为喝了些红酒,而双颊染上两朵红晕。
冯琼欢一直跟沈凤雪夸江景深,把他的学历,在商界的影响力,总之是说的要多牛逼就有多牛逼,连江致文在一旁都听的拉了她几下。
奈何,喝了酒的夫人跟脱了缰的野马似的,冯琼欢最后还补了一句,“凤雪啊,你看我们景深,今天刚好是三十岁了,为了你这个未婚妻啊,他从来都没有恋爱过的,对你一心一意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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