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他们都是魔都人,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一个魔都人都拥有一个有钱的老爹。
黎长歌他老爹是一个服装加工厂的老板,虽不是家财万贯,但是相较来说,也是十分有钱了。
“这年轻人啊,还是得靠自己闯荡,你说是不是啊,池望。”
黎长歌将话题往池望身引,他跟池望的关系算不差,当然了也算不好,至于说冲突嘛,也是一直没有。
但是黎长歌喜欢孙美琳,孙美琳又和池望走得特别近,所以黎长歌就有点看不惯吃池望了,甚至想让他出丑。
“恩???”
正在那个地方发呆的池望一下子被点了,不由得愣了一下,“叫我干嘛?”
看着在聚会像一个小透明的池望,赵美心不由得摇了摇头,心升庆幸。
当初幸好离开了池望,不然的话,这辈子都无法出人头地了。
对于自己现在这个老公,赵美心其实不喜欢他,但是招架不住他有钱啊。
他要不是公司高管,不是年薪百万,不是开宝马,哪有二十多岁小姑娘愿意嫁给他?
赵美心觉得自己过得挺好,享受着现在这个老公带给她的物质生活,全身下都是名牌,跟池望在一起的时候吧,一件都买不起。
现在她买了自己喜欢的宝马,住进了自己喜欢的江景小别墅,买得起自己喜欢的包包,她觉得自己非常的开心。
没有几个人会承认自己贪慕虚荣,嫌贫爱富,可不知道有多少人是这样做的。
“我觉得你说的挺对的。”
池望没有办法,随便应和了两句。
“池望,早就跟你说了,书有什么好读的,早点向我们一样出打拼,早就日进斗金了啊。你可是咱们班的‘学霸’。”
一个叫郑霞的女生咋咋呼呼的说道。
她看得出来黎长歌想要踩池望一下,但她不在乎,甚至想要帮黎长歌。
她是一个心思活络的人,人家黎长歌可是一个富家公子,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可以指望得人家。
像池望这样子的,那八百年都不一定能见一回,能有什么用。
“书不念了,接我爸妈的班,接着鼓捣鼓捣那个小超市,一个月也可以赚个万把块。”
黎长歌出声道:“以魔都的物价,一万来块钱,生活的不太容易吧。”
“这话说的就不对了,不管怎么活,反正是能活下来啊。”
郑霞在一旁接话,你一言我一语的损着池望。
“呦,美心啊,你手的戒指好漂亮啊,什么牌子的呀!多少钱?我以后结婚啊,也要让我老公给我买一个!”
郑霞的目光落在了赵美心的身,赵美心跟池望从前有一段的事情,她自然是知道的。
“你说这个啊,蒂芙尼的对戒,七万多呢。”
赵美心掩嘴一笑,她倒不是介意让别人知道她过的多好。
“我说太贵,是我家言明非要买,说是这结婚啊,就得用他家的戒指。”
“哎呦呦,你看看,其实什么戒指不重要,关键是跟对老公,不然到时候,别说是结婚戒指了,就连婚纱都得租。”
郑霞有意无意的看着池望,讽刺一般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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