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身体验了一个月的航海,雷歌才发现,这并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若非他力气巨大,体技精熟,还有滞空、短时间飞行的能力,恐怕他都已经葬身大海了。
身的衣服早就臭了,因为吃了恶魔果实又无法到海中游泳,只能用水桶打捞海水给身体冲洗。
冲洗的过程中,有些令雷歌感到讨厌,他总算是体验了一把“旱鸭子”碰水的糟心感。
这一个月来,储备的足够普通人吃三个月的粮食,却在三天内,被雷歌吃掉了过半,后来考虑到万一没粮食吃饿死,雷歌才忍住了食欲,并亲自钓鱼,或者以月步在海面狩猎,可惜收获并不丰富,这让雷歌之后的每一天,几乎都是吃不饱的状态。
现在,终于抵达了航行的第一个目的地:威而逊岛!
岛有一座相当大的城镇,威而逊镇,雷歌将海贼船停靠在港口,也不管别人什么目光,或者对船有何企图,下船直奔餐厅。
“老板,给我吃的,喝的!!有多少给我多少!!”
雷歌循着气味,很快找到一家看起来很不错的大餐厅,夺门而入,一屁股坐在桌,就大声呼喊,没有一丁点风度。
“额……先生,请问你有钱吗?”
服务员打量了雷歌两眼,有些紧张的问道。
雷歌有些不悦的看向服务员,皱了皱眉。
服务员被雷歌不善的目光盯着,顿时有些怵的退后了几步。
这个时候雷歌才突然发现,包括这个服务员在内,周围的人,体型都有些“小”。
没错!!就是感觉有些“小”!!
因为雷歌光是坐在那里,都感觉比他们大多数人都高。
但马,雷歌就想出了原因,应该是他长高了,在这一个月里逐渐长高,没有参照物,所以一时忽略了。
服务员要收钱,雷歌也没打他,而是取出腰的佩剑,放在桌:“这把剑最少价值十万贝利,绝对够我吃饭!!”
这个时候老板也匆匆走来,舔着笑脸:“哎,好的,这位客官,我们这就给您吃的!”
“快点快点,我都饿死了!”雷歌无所谓的摆摆手,只要快点好吃的,一切好说。
“哎,好的,客官,这就!”
老板立即去安排了,经营餐厅多年的他,自然有些眼力,一眼就看出雷歌很不好招惹,多半是个凶恶的海贼,为了避免真正的损失,不就是吃一顿骂,毛毛雨啦。
但……老板的脸色很快就难看起来了。
因为,这尼玛,大胃王都不足以形容雷歌了啊!
简直就是无底洞!!
在雷歌的面前,堆了三叠,犹如小山一般的盘子。
而且雷歌吃的速度太快了,来者不拒,一口一盘子的往嘴里倒,三两下咀嚼后就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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