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了握拳,感觉力量倒是有明显增长,至少比感官要明显很多。
严锋站在窗边想了想,发现还有一点不同,上次失控醒来时,过了好久,各种强大的能力才慢慢出现,这次一睁开眼,立马就感觉到能力的存在。
“可能是因为第一次进化效果比较突出吧!”
目前才失控两次,两次的结果差距非常大,要想总结出失控的规律,显然仅凭这两次是不够的。
11号失控吃掉有福,到15号失控吃掉公羊兔,中间隔了四天。
有福的出肉率虽然没有公羊兔高,但体重是后者的三倍。
不出意外的话,下次失控最晚会在19号,也就是18号就会出现失控反应——奇痒与进食欲望。
如果两次失控的间隔,与上一次失控的进食量有关的话,那么这个时间就会提前,毕竟昨天的公羊兔比有福的肉要少很多。
想到这,严锋开启电脑,打开自己记录身体数据的文档,然后用水果刀在左手中指扎了个小口,记录恢复时间。
上次同样的伤口,恢复时间是1分36秒,这次用了1分31秒。
接着他又做了一组极限俯卧撑,之前他的极限是55个,现在做了69个,才耗尽力气。
这回他完全恢复体力的时间用了11分51秒,比之前快了37秒。
通过这两组数据,就可以看出来,自愈能力的速度比之前加快了二十分之一,也就是0.05%。
至于像上次大腿那么深的伤口,已经不用再忍痛去自残实验,因为没有意义,通过这组数据就能测算出来。
目前来看,自愈能力的速度,跟伤口的深浅有关,伤口越深,自愈速度就越慢。
此时天已开始蒙蒙亮,狂躁感却没有出现,严锋身体里的那个“它”看来刚吃饱,没出来闹腾。
他把以上数据做好记录,便关掉电脑。
这时一阵尿意来袭,他起身就想往床上尿,不过硬生生忍住了。
天已见亮,出门标记领地太危险,他打算等天黑后再去。
“现在离上班还有近两个小时,不如用昨天刚到的健身器材锻炼一番。”
严锋虽没去测试力量,但从极限俯卧撑的增加数量来看,力量增强幅度应该在20%左右——这样估算可能不准,但应该也不会差的太远。
相比身体天赋(超强感官与自愈能力)的增加,身体力量的增幅无疑要大很多。
他猜测可能是失控之前,自己每天锻炼的原因。
肌肉增强的原理,是通过高强度的训练,使体内的肌肉纤维都会被“损坏”,甚至少部分会断裂,这时身体的防御系统会调动一切资源来“修复”和强化“增厚”的肌肉纤维,以抵御更大强度的训练。
如果把失控进食当做一次进化机会的话,那么失控前的锻炼就相当于刺激身体,让身体分泌出增强肌肉所需的激素,并通过这次进化在短时间内成倍放大增强。
也就是说,在失控前训练某种能力,能大幅提升失控后的能力增幅。
可是感官这种东西很难训练,常规意义上的训练方法,其实不是在训练感官,而是在训练大脑,提升大脑的处理能力。
进化是生物生存的需要与外在环境的驱动,才有可能达成的。
打个比方说,严锋想训练自己的夜视能力,就只能把自己关在光线非常差的环境,不断挑战夜视能力的极限,才有可能在进化时大幅提升。
可以想象,这种训练是非常枯燥乏味,而且花时间的。
就现阶段来说,他没有时间,好像也没有太大动力去做这样的训练。
因为他要工作,要赚钱,而且现在的能力已经够用了,没必要大费周章。
特别是自愈能力的训练,难不成他要拿把刀,每天闷在房间挑战自残极限不成?就算自愈速度再提升一大截又有什么用呢?又不用去跟别人干仗。
总结一句话,现代文明社会,强大的能力没有用武之地,也无法创造财富——除非他敢曝光自己,用自己的能力去博取流量赚钱。
相比于更强大的能力,解决失控问题在当下无疑更重要。
想明白这些,严锋便释然。
天赋能力无法大幅增长虽有遗憾,但能有现在这么好的身体,还能通过极小的努力,在短时间内练出一副令人羡慕的身材,他已经非常满足了。
一番高强度的训练后,严锋又出了不少汗。
有强大的自愈能力傍身,体力可以在极短时间内恢复,他已爱上这种感觉。
这时手机应该已充了不少电,他洗漱了一番,顺便把胡须修了修,便开启手机,打开录像。
虽已猜到自己失控后会化作狼人怪物,但真的看见录像内容时,他仍有些不敢置信。
看着视频里的自己,一爪捏断公羊兔的喉咙,鲜血四溅,严锋便一阵胆寒,心想当时旁边如果是人的话,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太可怕了,失控化形后,竟那么高大,感觉都快触及铝扣天花了,应该有两米二三了吧。”
他仔细将自己化形后的状态看了一遍又一遍,将特点编辑成文字保存到文档里,然后便把视频删掉——这东西留着实在太冒险,放哪都感觉不安全。
做完这一切,为防外出时标记领地的本能太强烈,严锋在卫生间狠狠尿了一泡,才穿好衣服,提起装有公羊兔残骸的黑色垃圾袋出门。
路过离出租屋最近的标记点,他体内再次出现强烈的滋尿冲动。
这次他提前做好控制,因此看起来一点反常表现都没有。
从他所住的出租屋旁边的小巷出来,有家阿秋便利店,店旁边不远有处垃圾堆放点。
严锋原想把手中的兔子残骸扔进垃圾堆,但他想了想,还是打算扔到别处。
通过上次与李雁秋接触,以及后来在午夜面对那只山羊背上的摄像头,他感觉自己很可能被警方盯上。
因此他临时决定,另找地方处理手中的公羊兔残骸,以免被那女警官找到,对自己产生某种联想。
就在他提着垃圾袋走远后不久,那家阿秋便利店的老板走了出来,目光紧盯着他的背影,用手机拍了一张照片,发给一个名叫韩警官的好友。
发完照片后,他又对着手机发出一段语音。
“韩警官,那位先生拿了个很大的黑色垃圾袋出门,而且没有把垃圾袋扔进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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