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水城,左使府。
脑袋和右腿都裹成粽子的杨昱躺在床上,人事不省。
面沉如水的杨启午坐在一旁,一旁是正在开药的老大夫。
“左使大人,公子之伤皆是外伤,养个两三月便可痊愈。我开了两道方子,可活血通淤。”片刻后,老大夫收拾药箱,对杨启午说道。
“知道了,你下去吧。”杨启午摆了摆手,老大夫应声退下。
他深吸了一口气,喃喃自语,“昱儿啊,最多再有一月,一月之后,为父定帮你报仇雪恨!”
杨启午又忘了一眼窗外,盯着苍蓝的天,“那伤你的黄毛小儿,为父定叫他生不如死!”
……
百府。
百梓欣终于松开了手,常乐也松了口气。
这丫头似乎也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行为有些出格,耳根子都红了。
百万咳了声,解围道:“梓欣,你先带常乐去他的房间,长久不住人,也是应该收拾打扫一番了。”
百梓欣应了一声,声若蚊吟,“常乐哥哥,你随我来。”
一路上,常乐发现经过三年,百梓欣不止变得水灵了,也文静了许多。
至少没以前那么疯了。
以前这丫头可从来不会脸红的。
百府只有两个丫鬟,一个是贴身照顾夫人小葵,一个是年纪大了的梅姨,但梅姨这两天请了假,回了乡下。
小葵又要负责准备午食,所以常乐和百梓欣只得亲自收拾屋子。
期间,百梓欣问了很多青云峰修道的事,看得出这姑娘颇有兴趣。
言谈间,三年未见的两人逐渐熟络起来。
等收拾完屋子,已经是晌午。
用过午饭后,百梓欣便要回房读书写字了,常乐显着没事做,加上渭水城里修炼跟便秘一样,索性也跟了过去。
书桌上,百梓欣蘸着墨写字儿,常乐就在一旁磨墨。
如三年前原身记忆中一般。
“大小姐,你这字儿真好看。”常乐由衷赞叹,无论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他写的字都是一言难尽。
百梓欣挽起发丝,笑道:“论书法的话,还是在大夏求学的儒生们写得好看。不过就是太过于迂腐,秋天的时候我还与他们辩论过呢。”
常乐顿时来了兴趣,问道,:“辩论?如何个辩论法?”
于是百梓欣便讲了起来。
秋天的时候,一名大夏的儒生来学堂讲学,说到君臣之礼,大概情况如下,
儒生:“君臣之礼,尊卑有别,雷霆雨露皆为天恩。”
百梓欣:“雷霆为劫,怎么就是天恩?”
儒生:“陛下是天命,雷霆为天怒,天怒便是人犯了错,罚也是恩。”
百梓欣:“那陛下错了,谁罚他呢?”
儒生:“陛下自然不会错的。”
百梓欣:“陛下也是人,既然是人,自然是会错的。”
儒生:“陛下不是人!是天命!”
百梓欣:“哦!你好大的胆子!你说陛下不是人!”
……
听完后,常乐人都傻人。
您这哪儿是辩论,您这是抬杠啊姐姐!
“大小姐,你这是跟谁学的?”常乐以手扶额,问道。
百梓欣眨了眨眼,迷惑道:“这不是你教我的吗?当初你对峙那些欺负我的同学时,便是这样说的。”
常乐:“……咳咳,你继续写字,我帮你磨墨。”
他突然意识到,夫人陈氏如此不待见他,也和原身那张堪比上辈子键盘侠的嘴脱不了干系……
眼看这话题聊不下去了,常乐突然问道:“大小姐,老爷在家书中说,你要嫁人了?”
百梓欣一愣,小脸苦了下来,才点了点头。
常乐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这可不像要嫁人的喜悦。
“对方公子是谁呢?”
“城主之子,金翎。”百梓欣低着头,回答道。
金翎?
那个三年前便出了名的纨绔子弟金翎?
百梓欣这丫头喜欢那一款?
不会吧?
随后,从百梓欣的描述中,常乐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大概在一月前。
一次庙会祝酒上,金翎见了百梓欣,当时便惊为天人,就要纳她为妾。
当晚金翎便带了人来百府提亲。
当时,百万和百梓欣知道这位浪荡公子的斑斑劣迹,自然是拒绝了。
随后每天,这金翎都出没在百府,纠缠不休,有时甚至还动手动脚。
护卫老袁看不过去,说了他两句,金翎便命人打断了老袁的腿,说是冒犯了城主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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