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5章 顺治和多尔衮(1 / 2)思归北鸿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摄政王多尔衮坐在椅子上,面色铁青。准塔跪在阶下,痛哭失声。&ld;这次出兵,我们损失战马一万余匹,将士战死八千余人,轻伤、重伤者一万余人,辎重丢弃不计其数。&rd;准塔报告完毕,再一次伏地痛哭,边哭边说:&ld;奴才该死,有负摄政王的所托!&rd;

多尔衮一拳重重地砸在了椅子扶手上,怒而起身道:&ld;你早就该死了!我满洲巴图鲁的脸都让你给丢尽了!&rd;

准塔擦了擦眼泪,哽咽道:&ld;往常的乱民不过是泥沙,我大军一至,必定土崩瓦解。可是……可是这次不同。他们诱我进城,四处袭扰,动摇我军心。入了夜,才从地道杀出,打了我们一个措手不及。我满洲巴图鲁固然勇武,但五万人马挤在狭小的县城中,难以施展,这才吃了这么大的亏啊!&rd;

多尔衮的心里也揪了一下,但依旧怒气难平,便说道:&ld;败军之将,还在强辩!来人,把这准塔押下去,交给宗人府治罪!&rd;

准塔吓得脸色煞白,连忙磕头道:&ld;奴才该死!奴才该死!但望摄政王能给奴才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rd;

&ld;皇上驾到!&rd;一个尖声尖气的太监朗声叫道。多尔衮和准塔闻声都吃了一惊,急忙都恭敬地站在门边,等候小皇帝驾临。

不一会儿,七岁的顺治小皇帝昂首阔步走了来,显得威风凛凛。&ld;奴才参见皇上。&rd;多尔衮和准塔以及在站的下人们纷纷下拜,口称:&ld;吾皇万岁万万岁!&rd;

顺治也不搭理他们,径直坐在了刚才多尔衮所坐的位置上,才说道:&ld;平身吧。&rd;

&ld;谢皇上。&rd;多尔衮和准塔一齐起身,也仍是躬身立着,十分恭敬。

顺治将目光落在了多尔衮的身上,笑问:&ld;朕瞧皇父面容憔悴,可是最近睡不安寝?&rd;

因为顺治皇帝年幼,朝政大权便由多尔衮暂管,故而被封为&ld;摄政王&rd;。而&ld;皇父&rd;是顺治对他的尊称,二人并不是真正的父子关系。

多尔衮微微颔首,答道:&ld;多谢皇上关怀,臣这几日的确有些难眠。&rd;

顺治道:&ld;朕听说河间府有反民作乱?平叛可还顺利吗?&rd;

&ld;这……&rd;多尔衮和准塔对视了一眼,一时也不知该如何回答。

其实顺治一早就知道了准塔兵败的消息。他突然造访睿亲王府,便是与这件事大大的有关了。

多尔衮沉吟了一会儿,才悻悻然地答道:&ld;启禀皇上,此次乱民中恐有能人,准塔出师不利,臣正拟将他下狱治罪。&rd;

&ld;哦。&rd;顺治应了一声,便又说道:&ld;准塔轻敌冒进,理应治罪。不过,朕既入了中原统序,就要以仁治国。准塔之罪不如先行记着,望他能再立新功,将功折罪。&rd;

&ld;是。&rd;多尔衮便又侧目对准塔训斥道:&ld;混账东西,还不谢过圣上恩典!&rd;

&ld;哦哦!&rd;准塔这才回过神来,忙又拜倒,口称:&ld;奴才谢过圣上恩典!&rd;

顺治笑着点了点头,又对多尔衮说:&ld;闯军在西,残明在南,我大清虽问鼎中原,仍旧是危机四伏。朕还望皇父能够早日平定天下,让朕做一个太平天子。&rd;

&ld;臣一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rd;多尔衮朗声道。

顺治笑着说:&ld;皇父不可说这不吉利的话。皇父可是我大清国的柱石,绝不可有丝毫的闪失。呵呵,这次河间府反叛,确是变生肘腋,不可不重视。不过,此乱尚是皮癣之患,不足深惧。真正可虑的乃是李自成、张献忠的流寇,还有南京的残明余孽。&rd;

多尔衮躬身道:&ld;是。&rd;

顺治接着说:&ld;今日朕本是来和皇父商议用兵之策的,没想到皇父憔悴如斯,朕亦不敢叨扰。不如就由朕明发上谕,派人去征讨流寇。而和南方明廷的和议,再交由皇父操持吧。不知朕如此安排,皇父许是不许呢?&rd;

多尔衮心头微微一惊,目光与小皇帝一触,感受到的是他那与年龄截然不符的成熟和老辣。可此时此刻,他不能说不许,但要说许,心下却也不甘。于是他问道:&ld;莫非皇上心中已有了西征的人选?&rd;

顺治眨了眨他那明亮的大眼睛,说:&ld;就派汉人去吧。吴三桂和孔有德可担负此重任。&rd;

多尔衮皱了皱眉,没有说话。他这才明白,顺治突然前来,是想借河间府作战不顺为由头,夺取他摄政王的部分军事任命权。虽然顺治和多尔衮是亲亲地叔侄关系,但长久的宫廷斗争早已让他们忘却了血缘亲情,记住的只有冰冷的政治利益。

顺治见他不吭声,面上带了些许不悦的颜色,说道:&ld;皇父可有异议?&rd;

&ld;臣不敢。&rd;多尔衮说:&ld;只是这件事关系重大,不宜在此商议。不如明日在朝堂上,由群臣商议吧。&rd;

这是个挺冠冕堂皇的理由,顺治无法拒绝。他虽然不高兴,但也只好悻悻然地说:&ld;既如此,皇父也不必过分操劳。明日在朝堂上商议吧。&rd;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