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微笑,落落大方承认。
“你在米国,有没有见过大法官金斯伯格?”问这句的时候,雪千黛俨然一个狂热的追星粉,目光灼灼。
“没有,但新闻、网络常见。全美的女孩和你一样,崇拜她的甚多,她的头像被印在杯子上、文化衫上,甚至围墙涂鸦上,连总统都很尊重她。”
雪千黛与有荣焉,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小表情像个可爱的芭比娃娃。“那是,她是我偶像。她曾说过,如果你在一个男女比例4:1的学校还找不到对象,那人生就没什么指望了。所以她在大学前两个学期,约会对象就没重复过。有没有觉得特别酷?”
靳珩搔头,姑娘你崇拜偶像就是因为这个理由吗?强!实在是强!他接着说道:“不过后来金斯伯格遇见了鲁斯先生,从此就再没有约会对象了。”
雪千黛又有点失望,追星的人总是希望偶像单身的,哪管偶像已经七老八十了。“唉,你没见过她,自然也拿不到她的签名了。”
靳珩暗暗发誓,以后去米国一定到最高法院门口晃晃,蹲点求签名。
靳珩和雪千黛聊了不少,年轻人之间总有很多话题,靳珩回家后发现,一颗心彻底沉沦。
一见钟情,无可救药。
好在,他申请的清大研究生名额下来了,而雪千黛恰好也在清大读书。
近水楼台先得月。
进了学校,靳珩发现雪千黛就是清大的明星人物。
其实像清大这样的高校,汇聚国家多数优秀学子,出几个富二代、红二代、星二代根本不足为奇。
只不过雪千黛有一次跟父亲出席慈善晚会,被媒体报道过,某一天出现在了清大的水木论坛上。连带着雪千黛的感情史也被挖了出来。
靳珩至此才明白,雪千黛崇拜大法官不是嘴上说说的,她是真的身体力行——换男友就和换衣服似的,从来不重样。
即使这样,依然没有浇灭他的热情。他要成为像鲁斯先生一样的终结者,终结雪千黛的烂桃花。
有一次,帝都卫视要搞一档学霸版的奇点说辩论会,报名的都是清大的学霸级选手。靳珩也报名了,他还邀请雪千黛观看现场直播。
动用了点关系,他拿到了最前排的门票。雪千黛也不忸怩,笑着接受了门票。
只是靳珩怎么都没想到,他会为别人做了嫁衣。如果时间可以重来,他情愿不要去参加辩论会,不要邀请雪千黛。
原因是这样的,在和靳珩PK的反方队伍中,有一个清大学生因为得了急性阑尾炎,不能出席辩论会。而他找了个临时替补,也就是霍云潮。
彼时的霍美人,正忙着创业,开发新程序,根本无心辩论。拿到辩题后,也就草草看了一眼,就丢到垃圾桶了。
然而就是这样毫无准备的仗,被霍美人打得极其漂亮,辩论过程中,正方队伍看似无懈可击的论据,通通都被霍美人四两拨千斤辩了下去。靳珩的大秀,风头被霍美人分去了大半。
台下的雪千黛,一瞬不瞬地听着他们的辩论,那眼里分明燃烧着星辰。
等到辩论结束,靳珩是和霍美人前后脚出来的,他自认为难得遇见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生了惺惺相惜的心。他甚至想,将来这位辩手毕业了,招徕到他父亲公司,人才!
雪千黛在出口处等他,翘首以盼。然而她看到人出来时,打了个响指,目光肆无忌惮地落在霍云潮身上,笑着说了句:“美人儿,干得漂亮!”
霍云潮拿着辩论资料,神色一顿。额,在说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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