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夜晚,天微凉。
歌的同学朋友都散了,霍云潮将连帽卫衣往头上罩,身姿笔挺、大步流星往校园走。
雪千黛小碎步跟在后面。
天可怜见,她穿着十公分的高跟。
她喜欢高跟鞋,且不说这会让她的黄金比例更加完美,更重要的是,高跟在,气场就在,她习惯了做女王。
只是此时,毫不怜香惜玉的霍云潮走的太快,她的脚有苦头吃了。
“霍美人,你也喜欢我的对不对?”
“你赶走了我的追慕者,赔我一个天经地义吧。”
“你如果不是喜欢我,那你做这些也没有立场啊。”
“霍云潮!我的脚痛死了!啊!”
她惊呼一声,倒地,崴脚了。
霍云潮回头,看见女孩一身低调的奢华,却倒在尘埃里。她眼里莹莹,隐忍着咬唇看他。
无声胜有声。
他没了法子。冷落她不成,打击她也不成,他能怎么办?
他俯身,抬起她白皙的脚踝,在关节处揉了一下,雪千黛又发出一声低呼。
“还能走路吗?”
雪千黛脑袋摇的像拨浪鼓,眼神单纯无邪。
天,她怎么演的那么逼真,真是戏精本精了。
霍云潮想了想,单膝点地,在她身前低下,留了后背给她。
“上来。”
雪千黛十分利落的整个人砸上去,哦,美人的背,她又用脸蹭了蹭,一把环住了他的腰。
手感真好。
霍美人脊背一滞,麻酥酥的,浑身都起了反应。
就这样背着雪千黛,走在回校园的路上。
气氛一度沉默,但雪千黛这个话匣子,很快打破僵局。
“霍美人,我们去哪里?”
美人、美人,霍美人对这个称呼都要免疫了。他磨牙,“校医院,给你看医生。”
这是风水轮流转吗?刚刚她还说让他看医生。
“不用不用,”雪千黛笑的很傻,“你就是我的医生。你多陪陪我,我就好了。”
真是个傻妞!
恋爱上脑!
“雪学妹,我现在有学业,还要创业,暂时不想谈恋爱。”
霍云潮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她知难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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