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章 练习书法(1 / 1)林清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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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完步,身体非常的疲累,但凌菲云心里却异常的亢奋。

趁着现在过目不忘技能还在,不赶紧学习还等什么?凌菲云冲回宿舍,立刻打开了高一下学期的英语课本,继续学习了起来。

大约一个半小时后,凌菲云身上那种头晕脑胀的感觉又出现了。没有办法,她只能站起来,洗了个冷水脸,然后喝点水,走动一下,扭扭脖子。

休息了几分钟后,为了换换脑子,让枯燥的学习不那么难以坚持,她放下英语课本,转而拿起了数学。

小学时感觉数学很简单,到了初中就有些吃力了,来到高中后发现简直难于登天。其实这里面有一部分原因是一堂课没听懂,没跟上,后面就越落越远,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自身逻辑思维能力还是差了点儿。

不过自己现在系统两次奖励了逻辑思维能力+1,凌菲云有些好奇,同时也隐隐期待着。不知道现在再看数学书,会有什么感觉。

以前总觉得那些数学题根本就无法理解,也不知道该怎么解,有了这个逻辑思维能力+1之后,会不会突然就明白了,答案自动就蹦出来……

然而,看了一会儿书,凌菲云苦笑着放了下来。以前不懂的,还是不懂,并没有奇迹发生。看来逻辑思维能力的提升也不能让人凭空什么都学会。

自己想要提升数学成绩,还是要想其他办法呢。

放下数学课本,凌菲云的目光落在了一旁的语文书上。从小到大,凌菲云的语文成绩一直很好,而且可能有这方面的天赋,她学习语文感觉非常轻松。

甚至,她觉得语文课本上的那些文章,都非常有趣,往往是拿到新学期课本的第一时间,就会一口气把整本书都读完。

语文考试的时候,她唯一丢分多的地方就是作文。但这并不是说她写作能力太差,而是她的字太丑,扣的都是卷面分。

因为这个被扣分,感觉实在憋屈,现在既然要彻底改变自己,凌菲云决定好好练练字。

以前凌菲云也想过要练字,为此还咬牙买了本字帖,不过没能坚持两天就放弃了。实在是越写越感觉自己的字丑,无可救药的那种,所以到最后,都不了了之了。

找出那本字帖,凌菲云开始临摹。这次她没有像以前一样,看一笔写一笔,而是写字之前,先仔细地观察字帖上的字。观察那些字笔画的走势,偏旁部首间的距离和位置,然后用心记住。

许是有了过目不忘技能,这些东西就像刻印在脑子里一样,当她下笔的时候,不自觉地就浮出字帖上的那些字的模样……

当一个字写完,凌菲云惊喜地发现这个字竟然是自己有始以来写得最漂亮的一个字。果然有效呢,凌菲云受到鼓励,写得越发起劲了。

这一写就写了一个多小时,肚子传来阵阵叫声,已经到了无法忽略的地步。抬起手腕看了下电子表,才十一点半都不到。

太早吃中饭,晚上吃那么一点儿恐怕更难熬,凌菲云起身喝了点儿水,然后继续学习。不过这次她没有再跟着字帖练字,而是翻开一本《唐诗三百首》抄写了起来。

一边抄写一边背诵,得益于平时喜爱学习诗词,这些古诗她基本都能懂得诗中的意思,大部分会背,现在再抄写一遍,一个是加深印象,其次也还是为了提升自己的书法。

书法之道,既然没有天赋,那么除了临摹字帖外,只有多写多练才是王道,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捷径。抄写诗词比临摹多了几分趣味,一边写凌菲云一边默念,感受着诗中的意境。

“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位美人端坐在玉房前,只见她素手拨筝,金粟轴的古筝发出优美的声音。美人心中想着周郎,时不时地拨错了琴弦……

看注解说此处是:美人试图博取周郎的青睐,故意地时时拨错了琴弦。

凌菲云觉得有些不解,想要博取别人的青睐,不是应该将琴弹得优美动听吗?弹错了,人家恐怕只会笑话吧……

或许是书上写错了……

不过此时年少的凌菲云可不敢置疑权威,这个念头只是稍纵即逝。也许这位美人脑回路比较清奇也不一定,她现在这个年龄还不明白这其中的弯弯道道,便也不去纠结,接着继续抄写下一首。

一直到中午一点多,饿得实在是受不住了,凌菲云才离开了宿舍。明天正式上课,所以食堂要晚上才开饭,凌菲云来到学校外面的小吃街。

一份最便宜的快餐都要十块,凌菲云没有吃饭,而是买了一碗米粉。因为米粉便宜点,只要五块钱。

平时凌菲云都是在食堂吃,因为食堂的饭菜还要更便宜一些,不过味道比小吃街的差许多。必竟是大锅菜,没滋没味的。

这米粉筋道爽滑,汤料也是集鲜、香、辣于一体,凌菲云情不自禁地眯起了眼睛,滋溜滋溜吃得欢快。

米粉味道不错,再加上本就肚子饿,就感觉更好吃了,可惜还没过瘾,只吃了个六分饱就没了。凌菲云把一整碗粉汤全喝了,这才满足地放下碗。粉加汤,总算是把肚子填饱了。

吃饱喝足的滋味,真好!

吃过饭以后,外头太阳还挺晒人,凌菲云又回到宿舍继续学习。

下午三点半,高一下册英语书也全部会读会写了,凌菲云伸了个懒腰。

刚站起来,宿舍门就被推开了。进来的是她同寝食的江青青,这间宿舍一共住了四个人,都是家在农村的。住市里的同学都是走读,不会选择寄宿。

江青青见到凌菲云,微微有些惊讶,不过两人平时就很少交流,倒也没有多问。

凌菲云把自己的书收拾好,走出宿舍,往学校外走去。她大姐凌芳华比她大八岁,去年结婚了,夫家就在市郊,距离学校并不远,走路的话也就一个小时的样子。

凌菲云想去看看大姐和小外甥,除此之外还想找大姐借点儿钱。她的鞋子本就很旧了,上次摔进湖里泡了水,已经裂开了一道口子。这次没回家拿生活费,实在抠不出买鞋的钱了。

她想着,下次回家拿生活费,到时候省一省把买鞋的钱还给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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