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铮走后,任思全才忍不住好奇地向叶瑾打听:“叶总,这位先生,也是在欣耀做事?”
叶瑾端起咖啡暖着手,回答道:“不是,他是我爸的人。”
任思全懂了,这位秦先生只为叶家做事。
叶瑾瞟了他一眼:“怎么,你有兴趣认识他?”
任思全沉吟片刻,晃了晃脑袋:“总觉得这位大爷太沉闷了。”
就像一个技术宅。
叶瑾淡定地喝了一口咖啡,轻飘飘地冒出一句:“秦铮和魏琛的年龄相仿,你叫大爷不太合适。”
任思全瞪大了那双眼睛,魏琛也很惊讶,指着自己:“秦先生和我差不多大?”
感觉不太像啊……
叶瑾点了点头,回忆道:“秦铮来叶家的时候,大约才十岁吧,但是他在计算机大数据方面天赋异禀,后来自学了计算机工程类,再然后秦铮就一直为叶家做事。”
“我去,这是天才啊!”任思全惊叹道。
叶瑾也觉得秦铮是个天才,就是不爱与人交流,是个十足十的宅男。
不过这个天才却是个孤儿,叶峯带秦铮回来的时候,他就一直低垂着头,也不爱讲话,一双灰色的眸子黯淡无光,听说在福利院的时候秦铮也是这样。
叶凡带着叶瑾上去打招呼:“小哥哥,一起玩吧。”
秦铮只是茫然地抬头看着她们俩,随后才磕磕巴巴地吐出三个字:“你……你们好。”说完便又低下头去了,紧张地搓着手,有些不知所措。
叶峯揉了揉秦铮的脑袋,笑道:“今天起,秦铮就和你们一起上学,一起回家。”
那时的叶瑾和叶凡才知道,这个十岁的孩子没有上过一天学,福利院的条件艰苦,并不支持孩子接受教育,只能让他们等着被领养。
秦铮也没想到,他当时小小的身子蜷在角落里,看着那些孩子,一个个都争先恐后地表现自己,因为那天来的领养人都是有钱人,所以他们都拼命地朝前涌,只有角落里的他抱紧了双腿,就算去了,也不会有人看上他,谁会看上一个天生口吃的人呢?
谁知突然一个人挡在他面前,朝他伸出一只手:“小朋友,你有名字吗?”
秦铮惊讶地抬起头,看着面前的人,穿着一身灰色西装,他不知道这身西装是什么价格,只是听说穿这种西装的人都很有钱,有钱人会看上他吗?
“秦……秦铮。”他没伸手,只是磕磕巴巴地说道。
那人笑了笑,一条腿弯下,蹲着身子和他平视,声音很温柔:“我叫叶峯,你愿意跟我走吗?做我的孩子吗?”
秦铮有些诧异,以为他不知道自己有缺陷,于是坦白道:“我……我天生……结……结巴。”
叶峯摇了摇头:“没关系。”
秦铮迷茫地眨了眨眼睛,看着那只手再次朝他伸过来,他捏了捏破旧的衣裳,将自己的小手递过去。
接着就被叶峯带进了一座温暖的建筑,那人说:“以后这就是你的家了,你还有两个妹妹,要和她们好好相处哦。”
幼小的秦铮第一次接触到“家”这个概念,他乖巧地点了点头。
后来叶峯教他用手机,用电脑,却发现他对这些东西异常感兴趣,经常一个人躲在房间里捣鼓那些代码,那些东西就连爱看书的叶瑾都觉得头疼。
虽说是领养,但是叶峯也没有给他改名字,至于原因叶瑾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那个名字对他很重要。
五年后,秦铮就搬出去了,只带走了一台电脑,那是叶峯给他买的生日礼物。
那一年叶峯带着崔繁清去了国外,那一年是叶凡去世的第二年。
从那以后,叶瑾就很少见到秦铮,毕竟那是叶凡去世的
一番回忆结束之后,叶瑾看着那杯热气散尽的咖啡,在心里叹了一句:往事不堪回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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