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己经把嘴巴凑近了我。
我的心剧烈跳动,我们贪婪的热吻在了一起……
不知过了多久,我只觉大脑一阵炫晕,便失去了知觉。
等我醒来时,己躺在静飞的臂膀上了。
“醒了,这么激动,都晕过去了。”
“哦,是吗?”我只觉满脸发热,不好意思的把脸埋进了静飞的怀里。
“害羞了,哈哈哈……”静飞高兴的笑了起来。
此刻,夜己深,但我却一点都不想离开。
如果时光能永远停留在这一瞬该有多好呀!
“太晚了,我先送你回去吧!”静飞拍着我的头说。
“不想回,让我在你怀里睡一会儿再回去吧!”我闭着眼睛,头靠在静飞怀里,轻声说。
“好吧!贪睡猫!”
……
一周后,我顺利通过面试,终于取得了申请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静飞高兴极了,非要邀我去他家中庆贺。
在静飞家里,静伯伯告诉我,他最大的希望就是静飞有一天能接替他,成为静氏集团的继承人,而不是仅仅做一位律师。
而朱伯母则希望我能放弃去美国,多花些时间在静飞身上……
看来,我是要让朱伯母失望了。
不久,我拿到了盼望己久的律师执业证书,那一刻,我不知有多么开心。
当然了,和我一起拿到律师执业证的还有崔璨璨。
通过一年多的实习,如今的崔璨璨己经完全成长为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的涉外律师了。
不仅是衣着上的剧大改变,更重要的是律师逻辑思维能力上的进一步形成和强化。
普通人看一件事情,或许只在于事实本身,而法律人则要从客观事实中抽丝剥茧找到法律事实。
只有法律事实,才能经得起质证,只有法律事实,才能作为判决案件的依据。
特别在刑事案件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里的事实,讲的也是法律事实。
所谓法律事实,用大白话讲就是能拿出证据加以佐证的事实。
举个例子:我向李四借了十万元钱不还,李四告我,却既拿不出我的亲笔借条,也拿不出他给我的借款转账记录。这叫只有客观事实,没有法律事实。我虽然确实向李四借了十万元钱,但李四却拿不出任何有力的证据证明我与他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这样以来,在民事诉讼中,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李四就必然因举证不能而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
所以,对事实不同角度的认识,就是法律人与一般人最大的区别之一。
这种思维方式的转变,并不是一朝一夕便形成的,而是在一个个案件承办过程中逐步煅炼出来的。
法律人,心中要充满正气,
目光不断往返于事实和规范之间,
坚定信念,捍卫正义、实现正义;
分析案件,锱铢必较,丝丝入扣
精确到每一个小数点。
时刻能守住自己一颗单纯的心,保持美好的希望,总有一天,你一定会成为自己最满意的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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