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菓加冰后喝了足足三大碗才起身,看着日头太晒,决定过会儿再去山里,先去库房将那些能典当的嫁妆,都扒拉出来。
她将长公主府给的嫁妆,除去一切名贵的吃食以外,都点了出来。
梁禾看着她把红木大箱子里的嫁妆一样样地往外拿,心里隐痛。
他太了解小丫头财迷的性子啦,见她这样十分担心她日后会后悔,待时定会哭鼻子的。
“啧啧啧……这三十匹的锦缎颜色多正,红的红,绿的绿,哎呀,瞧瞧这绣的荷花栩栩如生。
料子也凉快,宝石蓝,品绿、玫红,这要是穿上身多显皮肤白……”
“纯金镶蓝碧玺的璎珞,蓝得多正,又金光闪闪,我家菓菓戴上定然是富贵逼人,艳压群芳……”
叶菓见本该读书的人,又跟了过来,还不停的捣乱,心里那个气啊!
本来自己也好舍不得的……
就别往她心口撒盐了,好嘛!
她还不是为了他未雨绸缪?
既然早晚都要去辽东那地方,没有点粮食,让那些兵士都跟他喝西北风嘛?
人啊,在饿着肚子的时候,就别提忠心了!
可她又不好明说,这男人自尊心强,爱面子,她若是挑开说他吃软饭,他定会炸毛!
叶菓幽怨的瞟了他一眼,咬牙切齿,道“小舅舅,我首次发现当秀才,还真是委屈您老人家了。
你该去那些首饰店、布料行,当掌柜,定会成为妇女之友,财源广进,也没的浪费了那份好口才。”
梁禾:“……”过分了啊!
深呼吸,再呼吸,不气不气……
叶菓见梁禾留下落寞的背影,似乎又被她刺激狠了,心里莫名小惬意,可又有些担心将人给气个好歹来。
于是,嫁妆也不清点了,换上一身干练的布裙,提着小弓箭,背着小竹篮,往山上走,准备晚膳亲手做点好吃的。
征服男人第一步,先征服他的胃!
风调雨顺的夏日里,田间的活不算多,村民闲着也是闲着,就冲梁秀才中午管饭,也有人乐意过来搭把手。
新买的荒山,昨日还人迹罕至,此时却一片热闹,众人挥汗如雨。
三十多个后身分成几伙,在子鹿的调配下,有条不紊的忙活着,荒芜的碎石被清理出来,渐有几分起色。
村长媳妇梁婶子领着两个手脚麻利的妇人围在一起,有说有笑的择菜。
旁边,新砌的灶上正架着口大铁锅煮肉汤,柴火噼啪响,肉香四溢。
一大群孩子围着大锅,哈喇子顺着下巴一直流到胸口。
这是虎头进山打来的大野猪,她们自家吃不完,就都用来管饭了。
据食货志记载,在民间的肉类极易变质,保鲜困难,所以百姓食肉是一件极奢侈的事,在官员中几乎也只有县令以上的官轶,才能吃上肉食。
像是那种盐腌制的肉类,盐更是买不起,百姓又哪能随意用来腌制?
想过田园生活必须有钱有闲,不然可真只剩馋肉了。
幸好她从长公主府要了蓟州的那些庄子,不然哪怕是变卖嫁妆,也不够。
“小嫂子好!”
“小嫂子好!”孩童们见到天仙般的姐姐,纷纷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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